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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注3)宠物系的吧。”
他笑说,“跟我回家吧。”
抱着我走。
他走近一辆黑色轿车,车旁站着一名男子,男子撑着黑色的伞,走过来替他挡雨。
男子发现他抱我抱得很辛苦,想接过我,却被他拒绝。
“我自己来。”
他倔强说着,独自将我抱入车中。
然后,我就被他收养了。
继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才怪!
才怪!
我来到一个十分奇怪的地方,每一秒我所呼吸的空气,都是莫名其妙的古怪!
这个家庭是怎么一回事!
带我走的少年叫做冬.威索,原形是黄鼠狼,排行老二;那天帮他撑伞的男子是他的大哥叫做秋,听说就是他发明男子怀孕的药剂;老三叫夏,今年十一岁;老四叫春,今年七岁。
四个兄弟,每一个都长得不像。
冬在这个家的角色很奇妙,他的大哥敬他三尺,他的弟弟们对待他宛如母亲一般,喜欢跟他撒娇,却又不敢明目张胆的撒娇。
总而言之,气氛很奇怪就对了!
荒野之兽的习性是怎样,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真的很不习惯。
威索家应该算是很有钱吧!
至少房子就不比皇宫逊色,佣人也不少,穿的布料也不错。
除去气氛很怪之外,其实我住得还挺舒适的。
还以为可以一直住下去,却被威索大哥给破坏了。
哼哼哼!
可恶的报马仔!
“他根本就是日之王的宠物!”
秋惊呼,拿着彩色报纸印着照片跟我比对,“日之王找疯了的宠物竟然在我家!”
说不出是惊喜还是错愕的表情。
在我的认知里面,一般人遇到这种事,不是应该惊慌失措,恨不得没把我带走吗?
更绝的是,冬只是意兴阑珊的应了句:“喔。”
不以为意到令人气绝得地步,连他大哥都受不了,急躁的走来走去。
“我们可以护送他回去,再趁机跟日之王敲诈一笔。”
秋光明正大动我的歪脑筋。
搞了半天,他一点也不惊慌失措的原因是想大赚一笔。
我多少能理解。
果然是荒野之兽的利己之道。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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