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照片翻过来,一左一右对比。
确实,单从皮相看,谁都看不出来这两人是兄弟,高斯太过普通,属于放在人堆就找不见的,而子因,却是万里挑一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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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人关系很好。
最上头的老板虐待他们和负责人,负责人就把虐待二次施加到孩子身上。
高斯年长两岁,从小就承担起了保护子因的责任,凭着顽强的生命力,多次求生,也从来没一次忘了子因,即便快被火烧焦了也把子因救了出来。
子因8岁,高斯10岁时,两人杀了负责人,开始流浪。
当时社会环境并不好,等级森严,穷人没有身份地位和尊严,和畜牲差不多。
他们被一个供富人取乐的马戏团抓走,扮演动物,依旧过着吃不饱穿不暖每天挨打的日子。
子因12岁时,两人又下药把整个马戏团都放火烧了。
之后过了两年还算可以的日子,在桥洞下有一个固定的睡觉的地方,打的小工勉强够两人每天填饱肚子。
后来被好心人收养,但好心人只要子因,因为子因漂亮性格又活泼。
于是子因假装被收养,联合哥哥,把这一家的老小都杀了,抢了他们的钱,换了个城市生活。
又过了两年好日子,奈何流年不利,碰上了战争,那时军方为了鼓舞士气,广收军妓,饥渴到年轻的男孩也收的地步。
子因因为比女孩还漂亮的面孔,自然是所有“饿狼”
垂涎的对象。
他弄死了第一个对他不轨的人。
高斯知道军方不比民间,那些武器他们没法硬碰硬,不妥协子因会死。
于是他恳求他们饶子因一命,今晚由他做“新娘”
。
那也是当时军中的一个鼓舞人心的仪式,所有人共享过一个“新娘”
后,他们就成为了一家人,变得更加团结,他们这支队伍会变得更加所向披靡。
那些人当然看不上高斯,但并不在意多一个“新娘”
,而且意外地发现,共享高斯时,子因的表情似乎更令他们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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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斯奄奄一息,众人裤拉链都没拉,缓缓围向子因时,白如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