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九年,日本人进关的消息日渐传来,穷人家的日子更难熬了。
在东院日进斗金时,西院却接连上演了骨肉分离,令母女心痛无比的悲剧。
面对兵荒马乱,在外半年多,已借债无门,债主接连追讨的王础,不得已回到家中,想到了卖女儿还债的权宜之计。
当时,翠秀15岁,玉秀13岁,三女拉秀9岁,儿子喜生5岁,四女香秀刚刚落地。
婆媳二人虽然都恨他不争气,但在兵荒马乱的年月,人能平安地回家,也算是幸运之事了。
王础虽然吸毒败家,但基本的做人底线还在。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
他如实对母亲讲了在外欠债的实情。
母子二人,背着正坐月子的媳妇慧贤商量对策。
儿子说:“邻村老财马家儿子12岁,把玉秀许给他家,年龄差不多。”
“不行,老大不嫁,老二咋能先出门,祖上的规矩不能破。”
母亲坚决回答,
“女大三,抱金砖。
就把翠秀订给他家吧!”
奶奶一锤定音,给翠秀定了小自己三岁的女婿。
“东山胡家有房有地,有碗窑,家中老大娶媳妇好几年了,却没有为胡家生下一男半女。
二儿子在外读书,还没订亲,胡家老太太知道咱家子孙旺,愿意结亲,只是玉秀才13岁,只能以童养媳送去抵债…”
儿子继续支支吾吾地说:“任家峪村妹夫本家叔伯哥也有借债,她家女人不生养,有个养子10来岁了,想再收养个闺女,要不……把四女香秀给了他家吧,你看现在大人吃不上有营养的食物,孩子也缺奶,整日饿得哇哇哭。
送了人总比在家挨饿强。”
停了片刻,儿子才又喃喃说道:还欠霍家村的霍财东家二百大洋,他家大儿子妻子前些日子因病去世,留下五岁的女儿和三岁的儿子。
希望用咱家闺女去做添房,只是我也觉得这事不太合适,没答应。
可是咱去哪里找二百大洋还债?
母亲一声长叹,“咳,闺女迟早都得嫁人,看来大小两只兔子都得先离开这个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