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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行了。”
忍笑忍到快要丧失自己那份儿微痞的优雅,俞阳抹了把脸,把一碟干果推到纪轩面前,“来来,吃点儿东西,解解酒。
我先帮你把那瓶挂牌收起来。”
看着那厮终于安静下来,不顾旁边客人的眼光抓了一大把干果塞进嘴里,俞阳交待旁边的bartender给这瓶蜂蜜杰克丹尼挂个标,写上纪轩的名字,再收起来。
然后,就在对方点头接过酒瓶的同时,纪轩已经嚼着满嘴的花生松子盐焗青豆,一边掉渣一边往店门口走去了。
俞阳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带孩子,不,是遛狗。
看不住的那种。
你一回头,丫自己跑了!
并没有喊对方的名字,只低声告诉几位调酒小哥好好顾着别的客人,他绕过吧台,保持着稳健的步子,赶在纪轩自己晃荡出门之前,拦住了那家伙的去路。
看了看身后地上一大串若隐若现的干果渣子,俞阳先一步替他推开店门,然后很有风度地扶着他的背,将之送到了店门外。
“你住哪儿?需不需要叫个车?”
他问。
“不用不用,我喜欢地?。”
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似的,纪轩拒绝。
“有那么近吗?”
“嗯……挺近的,我就住安定门。”
“那叫挺近的?得两公里呢吧。”
“坑坑坑使劲儿走,也就半个钟头,人类步行速度是可以达到每小时四公里的,《十万个为什么》上都科普过了,所以你看两公里半个小时能走完了!”
俞阳坚信,突然“科学”
起来,更证明这家伙是醉了。
挑了一下眉梢,撇了一下嘴角,略作思量,他终究中了什么魔障一样,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
按了开锁键,店门旁边那辆火红色的特斯拉闪亮了灯。
“走吧,我送你。”
他说。
酒精这种东西,对人的控制力究竟有多大?
或者说,其控制力恰好体现在会让人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力上?
纪轩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每次喝醉,他都尽情享受失控的快乐,然后在第二天将前夜的种种,忘到九霄云外。
酒后,他狂奔过,高歌过,正月在房顶上放过炮,八月在长安街边儿撒过尿,三月的夜半在居民楼里吹过哨,十月的凌晨在派出所门口睡过觉。
他可以算大半个酒后无德的典范,但之所以还留了“少半个”
的情面,是因为他不管借酒撒疯干了多神经病的事儿,也不曾乱过性,不曾对任何人非过礼,无论男女。
他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只在酒精上头之后做着十足中二病的放肆举动,讨人嫌,却不犯国法。
对于他的酒品,最熟悉也最没辙的,就数他亲爹,但他爹也不是全然没辙,终于在某一次逼急了之后,把那光着膀子躺在雪地里大唱“给我点儿刺激!
大夫老爷!
给我点儿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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