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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安窈的行李不多,就两个箱子加一个包,要是东西太多陈见月也不会让他搬,早就花钱找搬家公司了。
安窈见陈见月的眼睛都快粘在他身上了,故意打趣道:“哎呦喂,是谁前几天还在说已经saygoodbye了,看来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陈见月当时想分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看不到他们之间的未来,觉得彼此之间除了消耗就只剩下折磨,与其这样不如快刀斩乱麻,断干净些,也省得拖泥带水。
现在决定在一起,除了傅云归的告白切切实实打动了她,还有一方面是因为她也想试一次,认真的,不仅仅是喜欢,而是去爱一个人。
要是别人打趣,她大概会觉得难为情,但对方是安窈,她们相识十年,好得能穿一条裤子,没什麽不能聊的。
“你还记得你十二岁的时候在干什麽吗?”
陈见月也坐进车里,问。
陈见月和傅云归之间的瓜安窈昨天就已经连夜吃完了,她一张口她就知道她要说什麽,仰天长叹:“傅云归真惨,小时候被你忘了就算了,现在还要被你怀疑,我都要怜爱他了。”
可陈见月还是不死心,“但是十二岁哎,刚毕业的小学生懂什麽喜欢?还喜欢那麽多年?我十二岁的时候还在海边玩沙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我妈别让我上补习班……”
安窈无语,“你头脑简单且马大哈是你,还不许别人心思细腻情感充沛了?不要说十二岁了,我一次暗恋别人还是小学四年级!”
“就因为他借你校服外套穿?”
这件事陈见月听安窈说过,她四年级时月经初潮,在学校弄髒了裤子,坐在椅子上一整天都不敢起身,晚上放学的时候,当班长的小男生见她迟迟不走,特地折回来把校服外套借给她系在腰上,她这才回了家。
听起来好像是很合理的暗恋理由,但陈见月听到这个故事的第一反应是班长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帮助班上的同学是班长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更何况还能得到小红花。
她们正说着,傅云归把最后一箱行李塞进后备箱,关好车门坐上驾驶座,系上安全带準备出发。
“你们在聊什麽?”
内视镜里,陈见月和安窈在后排把头凑在一起小声嘀咕,傅云归好奇问道。
她们当然不能说是在考据他告白台词的可信度,陈见月支支吾吾想混过去,安窈则张口就来:“秘密!
想知道啊?V我50,我考虑考虑告诉你!”
安窈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傅云归真拿手机转钱过来了,还是五百。
“够吗?”
他笑。
“傅总大气!
您这大方的我不给你来点劲爆的秘密都不好意思了!”
没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天降横财,安窈立刻换了一副态度。
陈见月扯着她的手臂,拼命用眼神示意她谨言慎行。
然而安窈却跟没看见似的,高声揭她的老底:“陈见月小时候咬过狗!”
“安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