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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身上有一种典型的英国绅士精神,就好像是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那种禁欲主义,刻板、无趣、喜欢装牛角尖。
一直以来,他都发现福尔摩斯叫嚣着自己是高阶段反社会人格,没有心,不懂得爱。
可是金知道他不是,或者说他嗤笑他的说法。
因为福尔摩斯绝对不可能是反社会人格,一个以逮捕罪犯为己任的人怎么可能是反社会?毕竟,他的所作所为是在维护社会的基本的基石:法律。
反社会人格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对社会规范的无视,一切都从自己的意愿出发。
所以金自己才觉得自己是一个标准的反社会人格。
因为他是咨询罪犯——一个纯粹为了显示自己的智慧而恶意破坏社会规则的人。
在金看来,福尔摩斯更像是有人格障碍,是心理幼稚。
他像是一个十几岁的青春期少年,用尽一切方法来吸引别人的注意。
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非要占上风,要得到最高程度的注目。
这样的性格很像他,金觉得福尔摩斯就好像是上天赐予他,不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无聊的独特存在。
当然,金这样觉得是在罗格出现之前。
在一开始的时候,只不过将罗格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而已。
在金看来,他就是一个福尔摩斯的陪衬,就好像是那个华生一样。
不过,在见到他的时候,金却不这样想了。
因为他对罗格产生了兴趣。
毕竟,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己这样的人,看起来是这样的世界格格不入。
金从来都不相信什么缘分之类的话,他只相信自己。
但是在见到了罗格之后,他有了一瞬间的不确定,因为这个人和他实在是太相配,两个人同样是那么的不同于世界。
虽然一个是身体,一个是心灵。
他来找自己了。
虽然看起来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恰巧是他看到了一个同类。
不过这没有关系,金自己从来都是男女不忌的,所以,对于这样投怀送抱的人儿,他只是心里笑一笑就接受了。
或者说,他很是自然的诱导了他。
他一夜很美妙。
金觉得自己进?入到他的身体的时候,感觉到了无与伦比的爽?快。
不过他也没有在多想什么。
男人永远都是吃完就走的动物,金自己也是不例外,在享受完之后,管吃不管理的走掉了。
再见面的时候,是金精心准备的场面,他觉得,自己这样一个反派角色,应该有一个帅气的出场才行。
于是,在泳池那里,金非常隆重的出场了。
而且,还将自己觉得是对手的福尔摩斯逼上了绝路。
是的,就是绝路!
那个时候得金其实只要一声令下,那么福尔摩斯和他的男朋友,可爱的华生就全都会下地狱……或者是上天堂?
不过,令金没有想到的是,罗格在那个事后的动作,至今,金还记得那个时候罗格威胁他的时候的表情。
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是受虐狂的体质。
他看着罗格骄傲的好像是一只孔雀一样用手枪指着他,然后威胁他。
金心中带着一种自己也不知道的感觉。
未知的永远是最吸引人的,不过不得不说,在那个时候,金他真的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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