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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胆小,看到那些骷髅自然不愉快。”
猴哥回答,“悟清,天冷,你去给师父暖暖身子。”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猴哥,你该不会以为,我们离得这么近,你说什么我都听不见吧?
以及,作为一个被二十一世纪洗礼过的人,我的思想没那么纯洁,你的话里的歧义太大了。
我正想着该怎么拒绝,毕竟,人体暖炉虽然够暖,但如果真的抱起来也未免太没师傅尊严,可我一抬头,看见的就是一个直立朝我行走的淡金色小貂,见我发现了他,又快步朝我走了过来,伸出短短的前肢做出求抱的动作。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小貂吱吱两声,四爪着地,先是抱着自己的尾巴看着我,发现我无动于衷后,开始原地转圈追着尾巴跑。
我就纳闷了,悟清该不会是在马戏团进修过吧?
还是点亮了卖萌的天赋技能点?
这样想着,我一把捞过小貂,把脸埋了进去。
唔,好软,好幸福。
第40章
我们继续翻山越岭的西行,虽然我依旧是能拖两天走的路坚决不一天走完,只是这一次,在这种拖延中,我不再是之前的走一步算一步对未来还有些不确定,这一次,我知道自己是谁,将要做什么,行走间就多了几分从容。
我说自己没有底气去灵山搞事,但实际上,金蝉子这个身份就已经给了我无限底气。
已经提前设想出了最糟的结果,我觉得,我现在没什么不能接受的了,最糟的不过金蝉子计划失败,在灵山重新归位。
要是那样,大不了我一睡千年,再睁眼之后,又是二十一世纪的一条好汉。
当然,这是最糟糕的结果,我没想着这么快认怂。
也许是觉得我之前直接吓晕了——猴哥为传播这个谣言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天上那些神佛难得良心发现,路上居然没有妖魔鬼怪,太太平平的只遇到了几乎普通人家。
遇到第一户想要招我做女婿的人家的时候,我有些惊讶,遇到第二家的时候,我有些迷茫,遇到第三家的时候,我懂了。
都是地理位置太荒僻的错!
这里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的,遇到青年男子当然要留下来婚配啦,下一代的繁衍是很重要的。
当然,人家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根据贫富差距,我总结出了一个规律。
富裕的人家都喜欢我,原因大概是白净养眼讨人喜欢还能改良下一代基因,即使什么都不会做,但摆在屋里愉悦心情也很好;不那么富裕的人家喜欢悟风,因为他面目堂堂身强力壮,一看就是过日子的好手。
而这两种人家的共同点是,不管是喜欢养眼的还是实惠的,都不要妖怪!
女儿即使嫁不出去也不要嫁给妖怪!
咳,好吧,我直说了,就是悟空八戒悟清沙和尚的行情……他们根本没有行情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