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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
史明扭头就冲郑彬喊:
“郑哥!
郑哥!
你抬头看我啊!”
被叫到的人正在画后天设点布控的草图,手中铅笔顿时在纸上戳出个洞。
史明兴奋的叫嚷令郑彬太阳穴一阵胀痛,他下意识就要从兜里往外掏烟:
“我不是说过,你们自己折腾,别来烦——”
他准备点烟的手停住了。
三秒之后,这个男人喃喃了一句,“……好看。”
随后郑彬甚至起身离开办公桌,专门走到近前细细打量重新妆扮后的史明:原先胡乱涂抹的脂粉口红这回浓淡适宜,衬得这南方后生的肤色愈加白皙;那张娃娃脸今晚粉黛略施一二,竟就此显露出几分娇俏可爱。
此刻坐在沙发上的年轻姑娘眉目含春,端的是桃容粉面、朱唇杏眼,只要不张嘴说话,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个天天奔走于凶案现场的男痕检。
“大饱眼福了吧郑哥,我就说我很好看嘛。”
史明得意一笑。
痕检员在专案组成立会上没吹牛,他扮上后确实足可“以假乱真”
。
不过也得看是谁来帮他扮。
“绝了,王顾问,”
郑彬啧啧称赞,“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
王久武正在专心打理史明那顶有些糟乱毛躁的假发,只回了一句“主要是史警官底子好。”
然后他收拾好化妆包,低头擦掉了手背上沾染的眼影,这才抬眼看向郑彬。
——不知是不是因为有史明在旁陪衬,郑彬总觉得基金会顾问身上也沾了些胭脂粉气,尤其这人右眼下的那粒泪痣,平日里看着不甚明显,现在却仿佛别有一番风情。
郑彬莫名看得心里一颤,立刻轻咳一声,将注意力转向痕检员:
“但你这身衣服不行,太二次元了,除了网上的福利姬拍照用以外,就是站街女也不会穿粉红兔女郎装拉客。
说多少遍了,我们不是去逛漫展,你明天找人借些合适的衣服。”
“郑哥啊郑哥,”
史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看不出来,你也很懂嘛。”
“我不懂,只是以前一个案子的受害者是干这个的,所以我了解过一点儿背景知识,”
郑彬直摆手,“行了,我还得连夜赶出行动方案,你俩该干嘛干嘛去吧,不送。”
史明一甩头上的假兔耳,拒绝了王久武帮他卸妆的好意,潇洒而去。
褐眼的青年简单提了下自己的建议,接着便也起身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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