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顶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
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
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部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顶。
朱乐逃避似的赶紧跑过去,行云流水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头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全名,笑道:“你可以签大董呀。”
反正几乎整个俱乐部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眼,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做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管是毛笔还是硬笔书法,都很拿得出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子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子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硬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感,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出来,还是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董又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多不好。”
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出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几乎笑出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道,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
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
朱乐跟着摇头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肉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吹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爱,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下,嗯,不错,滑滑嫩嫩,比小手的触感还要好!
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出禄山之爪,一下子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跳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
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头发之后,洋洋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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