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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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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边喝茶吃肉边聊马群的事情,乌仁图娅的丈夫和大儿子也是马倌,所以一直由她问李先学的话,苏日娜偶尔搭两句,萨仁沉默地陪坐,时不时瞥向坐在角落里的宋若音,对方就像隐形人,一声不吭地从头到尾都在吃东西。

她记得宋若音并不好肉,多吃两块就犯恶心,奈何草原物资匮乏,蔬菜瓜果少之又少,为活命只得硬塞肉食,再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比草原上的兔子还斯文,萨仁每次看着都难受,这么个吃法能不瘦吗。

今天的宋若音可以说是大变活人,一口奶茶一口手扒肉,吃相如狼似虎,谁要跟她抢似的,转眼瞬间就把一盘手把肉消灭掉。

草原人都喜欢吃相豪放的客人,萨仁脸上的肌肉微微松动,将自己面前的那盘肉往宋若音的方向推了推。

宋若音抬头看她,一双圆溜溜的杏仁眼,充满了感恩戴德之情,仿佛面对再生父母,水灵灵地泛着亮光。

进包前,宋若音脸上几乎没啥表情,这会儿却突然灵动起来?不知道她闹哪出,萨仁板着脸转头回去。

宋若音抓起那盆里的手把肉,用锋利的蒙古刀割一块蘸上调料,一股脑地塞到嘴里,香得她将残留在指尖的油水也舔得干干净净。

手把肉是蒙古人千百年来最喜欢的传统美食,他们从不吃羊羔,多选两岁新羊,并采用古老的“掏心法”

宰杀,心脏骤然收缩,全身血管扩张,这样的羊肉最为鲜嫩可口,连骨带肉放进清水里,不加任何佐料调味,用旺火煮沸立马出锅上桌,原汁原味,美味至极。

宋若音是第一次吃手把肉,被其美妙滋味深深震撼到,这是她记事以来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想不通原主为什么不喜欢吃?

她生在末世,八岁那年,躲在通风管道里,目睹了父母从人类被丧尸撕咬到病变的全过程,之后一个人经历了无数次艰难求生,明明跟原主一样的年纪,却好像已经过了几辈子,性情寡淡,冷漠麻木,为了生存,她甚至可以手撕变成丧尸的亲爹亲妈。

她从来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所以格外珍惜,宋若音吃下一大块手把肉后,又端起面前的奶茶,一口气喝了大半碗。

或是因为跟原主同名同姓,长得也几乎一模一样,她才会从末世来到这里,并多出不少原主自身没有记忆,那是未来几年发生的事情,原主和她的婆婆之间的爱恨情仇,拿了对方的存折,并将人虐待至死,恩将仇报,不怪萨仁重生回来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了。

她穿成原主,原主很有可能去了她的世界,要在那个跟丧尸斗跟同类抢食不果腹的末世生存,对于在家被父母保护下乡受萨仁照拂的原主来说,应该算得上最可怕的惩罚了。

而她,穿到这里,不光有肉吃有奶茶喝,力大无穷也跟过来了,宋若音觉得自己终于走运了一回。

美滋滋地抿了抿唇,宋若音将视线转到对面萨仁的银碗里。

小米奶粥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馋得她分泌出大量唾液,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放凉的奶粥,表层已经凝出一层淡黄色的奶皮。

“我可以尝一口吗?”

宋若音端起自己喝干净了的奶茶碗,巴巴地问萨仁。

来蒙古高原生活了三年,她皮肤还是又嫩又白,加上一直留着齐耳短发,规矩地别在耳后,露出小巧的圆脸,一双杏仁眼很大,黑白分明,清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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