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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头时,麦秋宇已经抬起了头。
不需要看清,陈麟声就能捕捉麦秋宇的眼神。
他有意躲避,放碗在桌上。
碗沿发烫,他的指腹隐隐发痛,抬手捏住耳垂消热。
“过来。”
麦秋宇发话。
陈麟声走过去,站在麦秋宇身边。
剎那,麦秋宇抱住了他。
陈麟声愣了。
他们很久没有这样拥抱,一个人依赖着一个人。
他甚至常常都忽略麦秋宇比他高大这件事,因为他许久没有将麦秋宇和自己放在一起。
可当坐着的麦秋宇一把拥住他的腰身时,他忽然意识到,麦秋宇有宽阔的肩膀和有力的手臂,只要麦秋宇愿意,他就能将人箍紧。
陈麟声垂手站着,一言不发。
他什么也看不清。
麦秋宇的手臂像一把锁,两手一覆便锁上了。
陈麟声听不见锁芯的声音,他只能听见麦秋宇的心跳、呼吸,以及沙哑的嗓音。
他还听见他和麦秋宇的衣服相迭,隐暗地响着,极轻的沙沙声,
麦秋宇真的喝醉了。
他紧紧抱着陈麟声,闭着眼,拱在陈麟声胸前。
他说:“我好想我一直睁眼,发现我们还在墨西哥。”
第34章
在墨西哥时,陈麟声总会戴一顶深蓝色的牛仔棒球帽,用来压住满头银白发丝。
泛银的鬓角藏不住,他就一路埋着头,抱臂坐在红色甲壳虫车的后座。
麦秋宇和他一起坐在后座,开车的是麦秋宇的墨城朋友,名叫雅各布。
雅各布言行散漫,没有时间观念。
麦秋宇和陈麟声在机场吃过午餐,他才开着那辆破旧的甲壳虫车姗姗来迟。
墨城建筑有旧有新,尽是异乡风情,阳光照落,路面犹如古老黄金,铺遍整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