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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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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谁会嫌弃钱多呢。

想完又觉得这个观点太绝对了。

眼前的这位,好像对钱就没多大感受。

或许有些人觉得,不在乎钱的人是因为没有穷过。

真正穷过的人,必然会对钱看得极重。

可这种观点,在方辙身上就是不成立的。

*

安格斯第一次听说方辙的名字,是在公司的一场庆功会上。

当时贺峰手上的一项大单子暴利,高兴得贺总在一家顶级会所宴请了多位高层。

酒过三巡,贺峰突然给一人打电话——

“喂,小子,今儿哥高兴,过来陪哥喝酒。”

彼时的贺峰已经声名大噪,没有几人不敢给他面子。

可电话里面的人偏偏就敢不给。

“你他妈的……”

贺峰对着电话吼,“你到底过不过来?”

“撒酒疯别冲着我来。”

啪嗒,电话挂了。

贺峰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气氛一下子尴尬极了,旁人也不敢多说。

最终,还是贺峰自己气消,揽着其他人继续庆贺。

那个时候安格斯进公司不久,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所以看到那一幕心里别提有多吃惊了,可周围那些元老人物,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安格斯作为一个给资本家打工且对钱情有独钟的人,必然会去主动了解下。

酒席上,他发挥自己卓越的语言能力,从贺峰的秘书那里知道,敢挂贺峰电话的人,原来就是贺峰的过命兄弟——

方辙。

自此,安格斯就把方辙的名字记住了。

当时的他当然不知道,几年后,方辙会成为他的老板。

在贺峰手下做了一段时间之后,安格斯凭借着出色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三寸不烂之舌,逐渐地成为贺峰的亲信之一。

一旦被信任,自然就能多了解一些事情。

安格斯慢慢地知道,贺峰打地下黑赛后被人报复偷袭,是方辙救了贺峰一命;又知道,为了报恩,贺峰把他的所有存款给了方辙,原因是方辙的师父得了重症,需要巨额医疗费。

只是很可惜,有些病就是花再多的钱都救不回。

当两人的存款都耗尽,一贫如洗时,为了茍活下去,他们一起走上了勇闯曼哈顿之路。

闯荡曼哈顿的那段日子里,两人之间的感情愈来愈深。

这些都是贺峰告诉安格斯的,而安格斯通过贺峰提及方辙的频率以及言辞来看,心里也清楚,贺峰很是欣赏,甚至无比疼爱、关怀方辙。

即便方辙很少出现在贺峰的公司里,也很少陪贺峰应酬,但只要是贺峰的亲信,都知晓方辙的存在,且非常尊重他。

贺峰绝对不允许自己的手下对方辙不敬。

换句话说,就连贺峰本人,都是让着方辙的。

他那样叱咤风云的一个人物,除了事业以外,最在乎的便是他的这位生死兄弟了。

安格斯甚至想过,如果有一天,有人拿方辙的性命来要挟贺峰,问他要事业还是要方辙,贺峰可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方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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