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几个子女,又分别孕育了孩子,由此可见,陆家的枝叶有多繁茂。
如今陆家这些人,几乎都在各行业上发光发亮,其中最有前途的,便是陆兰序。
想起陆兰序。
祝穗岁又忍不住蜷缩起手指。
以前她总想要做好陆太太这个身份,却因为自身的生活环境,老是闹出不少洋相来,恐怕自己在陆家都已经出了名了。
别说给陆兰序争光,别出丑就是万幸了,怕是都在背地里笑话他,再优秀也没用,还不是娶了个上不得台面的媳妇。
想到这。
祝穗岁就觉得没什么好怕的了,她就要坦坦荡荡、落落大方的去,不用再因为陆兰序而畏首畏尾。
这一次,她要为了自己而活,任何想要奚落自己,嘲讽自己的人,她都会一一反击回去,而不是忍气吞声。
她要让所有人知道,她祝穗岁不是什么好捏的软柿子!
祝穗岁按照记忆,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件黑色贴身毛线长裙,一直到脚踝的位置,又翻出了一件酒红色丝绒大衣,这好像是结婚的时候,和陆兰序一块逛百货大楼的时候买的。
不得不说,陆兰序的审美很不错,他挑选的衣服,并不过分奢华,但颜色搭配恰到好处,剪裁更是落落大方。
上辈子的自己却是鲜少穿,不是她不喜欢,而是舍不得穿,这是陆兰序第一次给她买的衣服,纪念意义不同,这套衣服她放了二十年,拿出来的时候依旧是崭新的。
现在嘛。
衣服是死物,送衣服的主人都打算不要了,她还管衣服怎么样。
祝穗岁利落的换上了衣服,看着镜子前的自己,才发觉自己好像变化了不少。
特别是一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