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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觉得这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女人和一个初中生小孩很好欺负——更何况一个骨折刚刚痊愈,一个瘦弱的就剩一把骨头,来寻仇的混蛋收了枪,拿着刀,打定了主意想要折磨她们一下,他们压根没有看蜷缩在墙根的两人,只是在那里满嘴污言秽语,高声笑着讨论着要怎么处理这两个。
有个人嘴里不干不净的,直接上手去扳她的脸,被她恶狠狠一口咬在了手上——代价就是对方一记重而阴狠的鞭腿,这一脚直接踹进了刘云的小腹,她哀叫一声软倒在地上,却看见有个蒙面的男人拿着刀就要去捅不省人事的楚易。
她惊叫一声,根本没来得及多想,就这么扑了过去,拿自己的肩膀挡住了楚易。
就是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可能要去与那个人重逢了。
刘云看着满目的艳色,看着那雪亮的长刀将她和自己仅剩的孩子串到了一起,真是奇怪,明明刚才那一脚踹在肚子上时是真的过分疼痛,可当大股大股鲜血从二人肩膀中涌出时——她脑子里想的却不是死亡。
而是那束楚兴国在参与工作前不久,来见她时给她带的花。
那个当兵的笨拙的年轻小伙子分不清花的种类,只听说女孩子都喜欢颜色鲜艳的花儿,而自己又太过想念自己的爱人,那个一直坐在象牙塔里纯洁漂亮得像是一只小白鸽一样的女孩子。
所以他那天向长官请了假,带着自己的钱包,连件换洗衣服都没有带,就这么火车大巴几路中转,急哄哄地闯到了刘云所在的城市。
只在去见她前,找了个简陋的招待所洗了个澡,到花店去挑了几朵最贵最鲜亮的花。
刘云下了课,她听着mp3里面温柔悠扬的歌曲,背着书包往着大学门口外头走,结果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撞进了一捧火红的康乃馨,花瓣后面藏着男孩那张小麦色健康而朴实的脸,他正咧着一口大白牙,冲着她笑:“阿云,我来看你了。”
其实这个年代还没有开放到现在这样,走在街上男女靠的太近都有可能会吸引别人的目光,可刘云自己不是个娇怯的,尽管身上是近乎刻板印象乖乖女孩的长发白裙,在看见楚兴国的那一刻,她就像一只小鸟一样扑进了来人的怀里:“兴国!
你来看我啦!”
可楚兴国是个容易害羞的,他的手绅士地不去乱触碰少女身上的部位,反手将那一束花塞进了刘云的怀里:“我们去吃顿好吃的,你看你学习这么刻苦,我都感觉你瘦了.......”
“花.......?”
“喔,这个呀,”
楚兴国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听说你们女孩子都很喜欢这种艳色的花,所以来的时候我去了趟花店......对了,这个应该就是你们说的玫瑰花吧?”
刘云睁大了她那双晶晶亮的眼睛看向楚兴国,眼神在挪向那束康乃馨时显而易见地带了些快忍不住的笑意,而面前这个笨蛋还以为她是开心的,伸手去摸她的头。
其实她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红色的花,准确的来说,她不喜欢花这种娇弱柔软的东西,她总感觉这种东西稍微一捻就会碎掉。
可是因为是他送的,是楚兴国送的花。
那今天起她最喜欢的花就是康乃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