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泞,不知,我们何时,才能完婚呢?”
棱镜喝酒之前,他的话根本没这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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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还说像这种直白的心里话,我想他可能是喝醉了。
“不,不对!
棱镜,你排在我后头的。
得我和清泞完婚,然后才轮到你!”
郑爱赤没喝几杯酒水,他的脑子清醒的很,立马反驳棱镜说的话。
“可是,我是真的很喜欢清泞。
像她这样,不顾一切愿意救他人性命的女子。
清泞,我以前,好像从来没碰见过,像你这样的。
所以,我好像,不知不觉喜欢上你了……你知道吗?”
棱镜突然放下手里的酒杯,向我逼近了。
他没有压低声音,这话,他倒说的十分肯定。
“切!
棱镜,是我先认识清泞的,好吗?我比你先喜欢上她的。”
郑爱赤正拿着自己的筷子,吃我桌子上的饭菜,他倒不嫌我吃过的东西。
余皓伦则突然安静下来,他好像有些话想说的,可最终他选择闭嘴。
“清泞,你和我喝一杯吧!
我先喜欢你的!”
郑爱赤把自己的酒杯拿过来,满上我和他的酒杯,说要和我喝一杯。
“好!
来!
和你,喝一杯!
……”
我端酒杯来,和他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闷下去。
“嗯!
感情里,哪有先来后到呀?……清泞,你最喜欢谁?……我想知道……”
棱镜一脸八卦的样子,这会儿,他继续大胆言,问我。
“是啊!
我听父皇说过的,王储殿下,除了正夫余皓伦之外……
好像还娶了三个男人,一个叫凯隐,他是宸国的太子。
还有一个叫火绒,他是山匪;呃,还有一个是女儿国国主身边的美男子,叫千城。
品貌最好的,就是那个叫千城的,他应该是你最喜欢的一个,我说的没错吧?”
郑爱赤心直口快的告诉我说,在女儿国我已经娶了四个男人了。
他还知道,千城,是那四个男人中,长的是最好看的一个。
“反正我最喜欢的,肯定不是余皓伦,他这人,是他们几个中,最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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