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楠瞄了瞄程如珩,这可不就是男版西子么。
他靠坐的姿态闲适放松,头发微微拂动,瞳孔颜色在阳光下淡了些,变成浅褐色,下颌线条流畅而清晰,如一笔而就。
像国画里的人儿。
向楠“啪啪啪”
地鼓掌,毫不吝惜她的赞美:“已经很厉害了。”
她又问:“思思,是谁教你的啊?”
这回是程如珩答的:“没人教她,小孩子记性好,看两遍就能背了。”
向楠说:“比我厉害,我三四岁那会儿连《静夜思》都背得磕磕巴巴呢。”
程如珩笑笑,揉了下思思的脑袋,“现在的小孩有手机、电视,接受信息来得直接明了,学东西确实可能快一些。”
向楠问:“程老师,那你呢?”
“我?”
程如珩说着,无半分炫耀之意,“我从三岁起,就被我父母要求背《三字经》《论语》《千字文》那些,也不懂其意,死记硬背罢了。”
她“哇”
了声,“好厉害。”
程如珩自嘲地摇摇头,“小孩大多喜欢玩,我也不例外,所以当年是没少挨训的。”
向楠想到第一次上课时,他讲到汤显祖十四岁中进士,“程老师,你都读到博士了,是真的热爱吧。”
“算不上。”
风大起来,他的声音模糊了些,“只是单纯觉得我可以学这个,就一直学下去了。”
就像走在路上,你知道这条路平直,前面没有危险,而左右的分岔路口你不了解,也就不会去尝试。
从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
学中文当老师,就是一件他觉得,不会出大差错,并且能做得还行的事。
至于“热爱”
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理想主义太宏伟了。
用在噎埖他身上,大抵是要辜负的。
脚踏不用太费力,方向盘用起来也方便。
思思的腿短,踩不到,就趴在扶手边看风景,还想探出身子,伸手去拨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