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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称述事实嘛!”
装可爱都不会就不用在江湖上混了。
“嘿嘿!”
他很给面子的笑了。
我这才开口说道:“说吧!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定了定情绪,将我搂在怀里平静的道来一切。
原来昨晚他发现我不在周围,便和“冷冷二人组”
离开晚会来找我。
没走多远就发现红姬站在空地上发愣。
然后……
案件真相由原始称述人龙非云陈述如下:
“当时我向红姬问及你的去向,她如梦魇中惊醒一般惶恐。
我顿感事有蹊跷,正要问及原因,却被红姬不由分说的拉往特木尔的帐篷,红姬边跑边说特木尔想要……侮辱你。
当时我无法思考……”
“别加感觉,说过程!”
作为受害人我有权提醒陈述人在做陈述之时不要添加任何个人情感!
“当我们到达时,你只着寸缕,¥%%※×()——”
之后的情况,由于原始称述人情绪过于激动竟用了一堆“之乎者也”
,这让我想起了吴彦祖演的某角色一害怕就会很贱的狂飙法语。
我将此种病症归纳为:地中海情绪失控症(前面的地名是为了好听)。
这些个古文虽然听得我头晕脑涨,但我好歹我也被填鸭这么多年,为了挽救那些曾经教过我的老师们脆弱的神经,我多少也要硬着头皮猜出一二:
犯罪嫌疑人特木尔正准备前戏,却被陈述人的突然闯进而中断。
陈述人一看受害人——本小姐“只着寸缕”
,(此处我怀疑陈述人隐瞒了被害人也就是我——“玉体横陈”
的事实。
正脱到最后就被阻止了,哪有那么巧!
你以为演戏啊!
)一怒之下,将犯罪嫌疑人打了个鼻青脸肿、爹妈不认;然后命人将从犯红姬和犯罪嫌疑人特木尔绑起来等待法律的制裁,陈述人自己则抱着受害人回到陈述人的帐篷。
就以上综述之事实,本受害人分析:
犯罪嫌疑人特木尔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侮辱”
所指过于宽泛,就陈述人之陈述可推测出犯罪嫌疑人是在从犯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迷晕,而后却在犯罪之时被阻止。
由此点看来又像是“犯罪未遂”
。
所谓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从此案的全程看,小龙的英勇出镜,这个预料之外的情形出现后,特木尔被迫中断了犯罪行为,即此突发状况为特木尔意志之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的,符合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应当以强奸罪(未遂)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