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扫了一眼左边,悲叹起来。
两个行人吃惊地站在路边,错失了他们过马路的好时机。
他们后面,马歇尔先生呆滞地贴在他那小纪念品商店的玻璃板上张望,至少他的鼻子还没让玻璃挤到。
交通灯转为绿色,我为了迅速逃走,没来及思考就跺了一脚油门,因为平时我得猛踩油门才能让我那辆老式雪弗兰移动。
发动机咆哮起来,像一只猎豹,车身晃动着迅速向前冲去,我的身体被猛地甩到黑色皮座椅上,以至于胃撞上了脊骨。
“啊!”
我喘息着紧急摸索剎车,尽量保持头脑清醒。
我的脑袋向前冲去,差点撞上方向盘,车向前颠了一下,四平八稳地停住了。
对于这样迅速地反应,我简直还无法适应。
我不忍去看周围人的反应。
如果他们先前还在疑问着是谁在驾驶这辆车,现在一定不是了。
我用鞋尖轻轻地将油门向下推了半毫米,车又向前射去了。
我尽可能地向目的地——加油站驶去,假如我不是跑得太快的话,根本没必要来到这个小镇上,一路上我没带什么东西,像士多蛋糕还有鞋带等等,为了避免在公共场所浪费时间。
我飞快地移动着,就像在赛场上一样,把油箱盖打开,拿开套子,扫描磁卡,然后用喷嘴伸进油箱。
当然,我无法让油量计上的数字蹦得更快些,它们缓慢地滴答作响,似乎是故意气我。
外面不是很亮,这是华盛顿州福克斯小镇的典型雨天,但我还是觉得有聚光灯瞄准着我,集中在我左手那精巧的戒指上。
有时像这样,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感觉手上的戒指像霓虹灯一样闪烁道:“看着我,看着我!”
我知道过分的神经敏感是很乏味,包括我的父母在内,我真的有必要在意别人是如何谈论我的吗?谈论我已订婚的消息,我的新车,以及我不可思议地接受了常青藤大学入学邀请的决定,还有我口袋里正热得发烫的信用卡。
“不错,管他们怎么想呢。”
我低声嘟哝着。
“呃,你是?”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我转过头,不过很快就后悔了。
两个男人站在一辆别致的运动型多功能车旁,车上还绑了一只爱斯基摩人用的皮艇。
他们俩都没在看我,而是盯着我的车。
就我自己而言,并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事,能够辨别出丰田,福特,还有雪弗兰的标志就已经让我为之骄傲了。
这辆车是类黑色的,豪华且雅致,但对我而言,它毕竟还是一辆车。
“我很抱歉打扰你了,不过你能告诉我你开的是什么车吗?”
高个子问道。
“呃,应该是梅塞德斯,对吗?”
“没错,”
问话的男人很礼貌,然而他那个子矮一些的朋友听到我的回答时转了一下眼珠。
“我知道,只是我想知道……那个……你开的是一辆梅塞德斯‘守护神’?”
那个男人提到这个名字时充满了敬畏感。
我隐约感觉这家伙与爱德华·卡伦会一拍即合,我的未婚夫(不敢相信婚礼就在几天之后)。
“它们好像都还没在欧洲上市,”
那个男人继续说道:“更不用说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