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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思许久,确实有一个人可以帮她,但她真的不想见那个人。
最后木苑子放弃了,她决定根据新闻自己构思那些细节——
我今天找到了一个新的目标,一个独居的女孩儿,二十出头,纤细沉静,我很喜欢她,我决定今天傍晚的时候就去见她。
我悄悄地靠近那个院子,院子里有棵枇杷树,果实很美,比那个女孩儿要丰满地多,我乐于品尝。
只可惜我不能摘下手套,所以我决定等会让那个女孩儿替我品尝它的滋味。
敲门的时候,我听见她的声音,同我想象中一般地美妙,她看见我时会是什么表情呢。
这个时候吹过来一阵风,将我原本打理好的短发扰得有些凌乱,可我不打算再动它,我想她会喜欢我这个样子的。
终于,她开了门,看见我时她瞳孔放大,嘴唇微张,似是欲说还休,毕竟早上她刚见过我。
在超市的时候,货架上的番茄酱太高了,她够不到,我伸出我的手去帮她,当我的手绕过她的手时,她的手本能地要往后缩,也恰在这时,我们的手轻轻擦过。
我记得那触感,很棒。
现在她瘫倒在我怀里,我又摸了摸她的后颈,阳光下比一般人白皙的后颈,因为常年居家才会有的肤色,真是太美妙了。
我第二次看清她的正脸,我想这是最后一次。
我不打算划开她的喉咙,那太老套,我也不想破坏她的样子,我喜欢她跳动的心脏在我掌心里最后的颤动,喜欢她被开颅后的脑子里装满我的思想,喜欢她在地狱里成为我……
但很可惜,人死后僵硬地很快,冰冷地很快。
我做了简单的处理后就离开了,我不会让警察找到我,我想继续寻找不同的姑娘们,她们很漂亮,尤其是手背上和后颈上的皮肤。
你可能会问我,既然那么喜欢皮肤,为什么不扒下来带回去处理一下,这样子就可以永远拥有它们了呀。
不不不,真心喜欢是不会夺取的,纵然我爱那光洁的触感,纵然我爱那细腻的光泽,纵然我爱那旁人无法嗅到的香甜气息,但剥离了那一具具身体的皮肤不再是我想要的皮肤。
说到这,你应该会觉得我是个老手了吧,那我可要告诉你,我仅仅是第三次这么做而已哦。
嘘,我当然知道,你在好奇我是谁。
没关系,我找到下一个目标的时候就告诉你。
不知不觉间,木苑子就写好了这个开头,她也不知道这能跟真正的凶手有几分相像,但她希望通过第一人称的互动给这部小说的读者带来一种冷笑话式的舒畅。
之前的那两起案子她不知道详情,没办法详写,但接下来的案子她一定会盯紧。
不过在下一起案件出现之前,她还是得回去更原来卡文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