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买衣服时薛韵常常对薛谭说的话。
这句话像是催命符,小薛谭只觉得浑身都很热,像课本里说的“热锅上的蚂蚁”
。
于是她眼神飘忽着指了一件喜欢的。
可惜她喜欢的不是薛韵喜欢的。
或许当时的薛韵连从前对薛谭那浅薄的对于小女孩的喜欢也没有了,生活的重担和责任使她苦不堪言,连带着不喜欢把她生活搞得一团糟的薛谭。
她对小薛谭没有一点耐心,强势又霸道:“不行!
我不喜欢这样的!
你再选一个!”
于是小薛谭吓得不敢说话了。
买衣服陷入死循环。
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当初对薛谭造成的影响已经根深蒂固。
她不喜欢买衣服,反正现在的薛韵会认真又仔细地为她挑选她喜欢的衣服。
虽然回忆起了无法让人感到开心的回忆,不过和薛韵有关的所有经历对薛谭来说都不是糟糕的记忆,因此她只是兴致不高,但并不生气:“你快去付钱吧,我出去买杯奶茶。”
盛晚看出来薛谭脸色不对,他知道现在还不是走进谭谭内心的时机,因此并未多说什么,乖巧前去付款。
薛谭看了下楼层导向,他们在二楼,五楼有许多餐饮品牌,她想了一下,还是决定等盛晚一起。
然而男朋友没等来,反而率先等到了自己那个便宜弟弟。
“薛谭?”
万晨霜惊讶地走过来,在商场见到薛谭的概率比在万家见到她吃早饭的概率还要小,“你怎么出来玩了?”
见到少女一言不发地盯着自己,他后知后觉心虚改口:“姐姐......”
薛谭问:“你自己来的?还是和晨露姐一起?”
男孩撇撇嘴,“万晨露才不会和我一起逛街呢。”
说到这,他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看向薛谭,大眼睛亮晶晶的,“你呢?是自己来的还是和朋友一起来的?”
他这副开心的样子显然已经认定对面的人是自己来逛商场的。
薛谭有些不爽:“当然是和我男朋友一起来的。”
话音刚刚落下,微凉的手掌包裹住自己的手腕,薛谭回头便见到了盛晚依赖地望着自己。
不知为何,她忽然心情颇好地看向万晨霜,对他介绍:“这是我男朋友,盛晚。”
万晨霜认出了这是之前去动物园时那个吸引了薛谭全部目光的少男,事实上,无论是谁,只要见过盛晚都不会忘记他那张美丽动人的脸。
他从这个人眼里看到了轻蔑。
火气蹭的一下涌上心头,万晨霜生气地质问薛谭:“你之前还说不陪我逛街,怎么今天就来陪这个人了!”
薛谭觉得万晨霜真是个奇怪的人,他到底是凭借什么错觉认为他会比盛晚重要。
她懒得搭理脑子缺根弦的幼稚男孩,淡淡扔下一句:“希望你玩的开心。”
就拉着盛晚的手走了。
结果万晨霜像是块黏在头发上的口香糖一样恶心地跟在跟在他们身后,薛谭买奶茶他也买一模一样的,薛谭在小亭子里刚刚坐下,他紧紧挨着她,与她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