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弯下腰,蹲在我眼前,抬眸望着我,沉郁的眼神似乎是在反省自己:“你已经住了两年了,还有什么不方便的告诉我,我会改。”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心里惴惴的,忙忙地写了两行字递给他看:你有女朋友,我一直住在你家里,不大好。
轶看着那行字,又看了看我,轻轻笑了一笑,从我手里取走了笔,将纸铺在自己膝盖上,弯腰写了一行字,写完了站起身来慎重地放在我的手心里,说:“我去洗菜。”
屋里没开灯很阴暗,我举起纸张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上面工整如画地写着两行正楷字:
永龄,是我知己。
而你,是我这辈子躲不开的宿命,我认命!
第38章第三十九章:啊啊啊,我要疯了
我是不讨厌狗的。
上小学时,姨奶家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学了我总喜欢跑他们家撸一会儿,以至于忘了回家吃饭和写作业,非得爷爷或奶奶上门来催不可。
姨奶见我爱狗,也曾说送我一只,我因家中实在连人吃的饭菜都很节省,多数时候都是吃的碎玉米蒸的饭,或是面疙瘩汤和粗面馒头混着吃。
一年有三季去山里割草喂鸡鸭,偶尔还会择些认识的野菜——如灰灰菜、荠菜、马齿苋等,纯粹的吃米那是极奢侈的,只能拒绝说不会养怕养不活。
那年头,青黄不接没菜吃的时候,跟奶奶半夜里打着手电筒上山去捡蘑菇卖钱是常有的事——还得是逢上下雨的时节,若是不下雨,那就只能把家里的余粮,譬如鸡鸭生的蛋,或者晒干剥好的黄豆豌豆粒儿拿到街上去卖了换钱买玉米、土豆之类更便宜又管饱的杂粮。
卖东西也必须得起大早去流动市集,走大约三十里的路,路上必会揣上前晚上抄写的书本上必背的诗词,边走边背,不能肆意歇脚,因为去得晚了是没地方可以摆摊的。
便是有,东西也很难卖出去。
为了筹钱买米买菜,有时候等到天黑了也不见有人过来问过来买,心急了就会找个纸皮写个价格,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掉,换吃的以解燃眉之急……
饶是如此,我仍会偷偷瞒着爷奶,把自己吃的饭菜拿去喂姨奶家的狗。
我总觉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我好。
然而终于那条大黄狗还是死了,听说是偷了村里某户人家腌的腊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后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没几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别人,又心疼养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还得倒贴那家主人上百块钱,于是请了我堂叔帮忙烧热水褪了毛,将那条狗剁成大块给煮吃了,完了还端了一碗给我爷爷奶奶……
在那个饥寒交困的年代,做这样的事再正常不过。
我仍然是爱狗的,不过让我养狗,却实在是接受不了。
即便我有钱,也是不愿意养的。
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寿命短,人的寿命长,一旦我养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头,就好像从我身体里掏出了一缕魂一样,未来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难过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