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三个多月。”
“你喜欢他吗?”
“还行。”
“那他喜欢你吗?”
蔡菡菡又问。
唐仲樱犹豫了一下,不太确定地说道:“应该……应该喜欢吧。”
蔡菡菡叹了口气,说道:“我还以为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互相喜欢呢。”
“睡觉、恋爱和结婚,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
唐仲樱解释道:“好炮友不一定适合恋爱,好恋人也不一定能走进婚姻,而一个好的婚姻伴侣,也许身体和精神上都没那么契合。”
蔡菡菡惊讶地问道:“那还有什么意思?我总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想靠近他,和他在一起。
想和他睡觉,想和他恋爱,最后想和他结婚。”
偏偏这感性至极的话是由最严肃认真的蔡菡菡说出来的。
唐仲樱看着蔡菡菡满脸认真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
蔡菡菡依旧一脸严肃:“阿樱,你别笑。
你男朋友刚才和你一路走过来,都没牵你的手。
而且当你说我是你从小到大的好朋友的时候,他一点都没有反应,也没有好奇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他是不太关心这些。
而且我们也不怎么牵手,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都是这样的。
牵手,有那么重要吗?”
唐仲樱满不在乎地回答道。
蔡菡菡点点头,说道:“你知道小狗摇尾巴吗?它经过训练,能控制自己的腿,自己的叫声,但就是控制不住遇见喜欢的人就摇尾巴。
经过进化,人的尾巴已经没有了,但手却还继承了一部分尾巴的职能。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手和尾巴是一样的。
我总觉得,喜欢一个人,自然而然就想牵对方的手。”
唐仲樱笑道:“菡菡真是太厉害了,学霸就是学霸。
学霸讨论起感情来,也是这么地有道理!”
蔡菡菡解释道:“真的,你别不信。
喜欢你的人,恨不得天天牵你的手。
牵手,是比做爱更浪漫的存在。”
唐仲樱瞪大了眼睛,她不敢相信“做爱”
两个字会从蔡菡菡口中说出来。
即使两人同岁,但在唐仲樱眼里,头脑发达的蔡菡菡在情感上是宛如小学生一般的存在。
按照唐仲樱一贯的看法,小学生一般地蔡菡菡是不会发出如此振聋发聩的爱情宣言的。
“菡菡。”
蔡菡菡听见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转头一看,是姗姗来迟的夏蘅。
“菡菡,对不起来晚了……是不是已经结束了?今晚有点事。”
夏蘅抱歉地望着蔡菡菡。
蔡菡菡并没有计较,而是热情地向唐仲樱介绍自己的哥哥:“阿樱,这是我的哥哥。
哥哥,这是我在里士满的时候最好的朋友阿樱。”
夏蘅伸出手,一边和唐仲樱握了握,一边问道:“你是菡菡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吗?菡菡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她从小就那么聪明吗?是不是幼儿园开始就能做复杂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