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青砖铺瓦,大街两旁,除了青色就是黑色,又或是刷在墙上标语的红色。
颜色格外单调。
再加上道路上行人素色的穿着,不是青色,就是黑灰,同样十分朴素。
走在街上,就如同走在泛黄的老照片中,别有一番奇特的滋味儿。
至少陈岳是看得津津有味,兴致勃勃的。
其实这回来县城。
除了被便宜老娘‘逼迫’之外。
陈岳倒也不是没有别的打算。
大丫的事儿要上心,他自己还想看看弄些啥。
‘兜里’有近千斤米面,或许他可以去换点儿小钱花花。
不然兜里比脸还干净,那像什么样子?
所谓钱是英雄胆。
有钱能走遍天下,无钱则寸步难行。
就算在这年头,钱同样相当重要。
是不可或缺的。
既然想赚点儿小钱,那就必须去黑市走走。
想找黑市并不容易,起码对陈岳来说,初来乍到的他,知道个屁的黑市。
就算是原主,来县城也只是闲逛,记忆里同样没有黑市的存在。
又不敢去询问,便只能当个街溜子,试图走个啥狗屎运的,恰巧碰上。
其余,别无他法。
黑市之所以是黑市,就是因为见不得光。
能见光的就不叫黑市了。
“小兄弟,要古董吗??”
靠!
!
一条小巷子里。
陈岳正头疼如何找到黑市的所在。
忽然就见一侧,一个人忽然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