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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
这两个字从许同舟的嘴边吐出来,掺杂著十分的期待和十二分的兴致。
无论是周与卿还是许同舟,都没有约会过,这个在恋人之间十分稀松平常的活动,对他们来说有些过于陌生瞭,一个是公衆人物,一个是常年没有感情生活的死宅,以至于,周与卿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许同舟却跃跃欲试,这会心血来潮,催促著周与卿洗脸刷牙换衣服。
他曾经很期待和女朋友之间的约会,即便他在电视电影裡演过很多次,但在他的生活裡,却从未尝试过。
以前无论是他还是连盏,一举一动都被放大在所有人的眼前,在他的心裡,恋情再正常不过,本就应该是最普通的状态,可连盏却很计较这件事。
后来遇到周与卿,许同舟如愿地获得一份最期待的平凡的爱情,可奈何女朋友是个技术宅,不是在厨房,就是在去厨房的路上。
“我今天……房静还没回来,我有得忙呢。”
周与卿嘴裡咬著一嘴的泡沫和牙刷,含糊不清地道。
许同舟固定著她的下巴,“今天周末,见星不是回来瞭吗,让那小子干活。”
周与卿吐掉泡沫,美目裡透著泠泠水汽,“他上学辛苦,周末瞭不得休息。”
“他休息什麽,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瞭,精力旺盛著呢。
快洗脸,快洗脸……”
许同舟就跟个唐僧一样,在周与卿耳朵边上碎碎念,半撸著袖子,就差没有自己上手去给她搓脸瞭,摆著张委屈兮兮的脸,看著周与卿都快觉得自己是个负心汉瞭。
那一副“求宠爱求摸头”
的表情,想来,谁都拒绝不瞭。
周与卿也一样。
扯瞭扯他的耳朵,“好好好,你让我换件衣服。”
那厮心思得逞,笑眯瞭眼,就像兔子一样从洗手间蹿出去,开瞭衣柜的门,半钻在裡面东挑挑西选选,然后拿著一件白色棉麻的圆领衫,上面绣著暗花,被熨烫得服服帖帖。
“我第一次见你,你就穿的这件。”
他笑道,眼眸微垂,长睫轻颤,像是在回忆什麽。
那天她披著披肩从田垄那头走近,春日的阳光在树梢吊著,偶有两缕落在她的身上,将她整个人都照亮瞭去,领子边缘贴著她的锁骨,往上便是那好看的下颌,一气呵成,像是上好的玉雕骨琢,不落瑕疵。
周与卿有些好笑,电视裡说第一次见面都多好看,可她其实隻是穿瞭一身最不起眼的衣服而已,这麽多的上衣,也累得他竟然能找出这件。
将将快十一月,北京的温度已然凉瞭下去,北地的风不比南方十一月,要凛冽得多,一开门扑嘴就是一口风。
周与卿加瞭件毛衣外套,搓搓手,院子裡已经有瞭食物的香气。
早饭在锅上温著,唐悦正坐在一边刨芋头。
厨房裡温热的白气缭绕,让人得以从身到心都暖瞭一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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