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声音慵懒,语气中夹杂些不耐烦,可是在金大元耳中犹如天籁。
“今日怎么就过来了?有事?”
“大人,明日老太爷大寿,我这等身份怎么能够入府拜见,害怕脏了老太爷的眼睛,所以今日前来送上贺礼。”
听到贺礼,陈华才有了兴致:“哦?从大漠淘到好东西了?拿来看看。”
金大元说道:“大人太看得起大漠了,他们那边哪里有什么好东西,来人,呈上来。”
“大人您看,这是一整张麋鹿皮,已经炮制好了,全身上下只有这喉咙一个箭口…”
陈华站起来细细查看,鹿皮他不缺,甚至白鹿的皮他都有,可是麋鹿在宁夏太过少见,这也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麋鹿皮:“不错,不错,这颜色正好。”
麋鹿的毛色在夏季是棕红色的,冬季脱毛后变成棕灰色,而朱威猎杀这只麋鹿时,刚初春,所以颜色是棕灰色的,陈华收藏的大部分都是梅花鹿或者马鹿,这些皮毛都是棕红色,这就更加显得这鹿皮的珍贵了…
看了一会儿陈华突然问道:“请过裁缝吗?”
“请过了,大约能做五双靴子,两个箭筒,还有一个刀剑鞘。”
“哈哈,不错,很好,这箭射的好啊,不偏不倚,正中中心,是何人所猎。”
“回大人的话,是平虏城下属烽燧军户朱威所猎。”
“哦?只是军户?”
“是的大人。”
“屈才了啊,待过了这两日,带着我的名贴过去,让他来守备府吧。”
“是…”
金大元很聪明,没有告诉陈华自己与朱威的关系,否则以陈华的性子,肯定以为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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