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看起来更硬朗,也让他有事可做。
他喜欢卷烟,喜欢烟在离他的嘴唇几英寸的地方燃烧的感觉。
他喜欢呼吸着烟雾。
其他男孩在习惯了他安静的性格和他通常的古怪行为后,开始对他友好起来。
他仍然是这个小团体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们开始像对待小弟弟一样对待他,给他烟和酒。
那个夏天,莱姆斯第一次真正喝醉了,当他在公园里踉踉跄跄时,他们都笑了。
第二天早上,当他吐得一塌糊涂时,他们又同情他。
当他们喝醉了,他们喜欢打架,这正好适合莱姆斯。
在黑暗中,在公共地面上,他们四处乱窜,唱着谁人乐队的歌曲,或者theja乐队的歌曲,甚至在特别无脑的时候唱足球歌曲。
他们似乎并不在乎莱姆斯太年轻或太瘦弱,也没有因为他身上的伤疤而把他当作病人对待。
有时候,你只需要稍微打一顿,而到了夜晚结束时,他们都摇摇晃晃地回家了,但彼此之间却充满了友情。
炎热的夏日周周在混乱中飞逝。
莱姆斯大部分夜晚都和斯蒂和他的伙伴们在一起,白天则睡去以摆脱宿醉,尽量避开院长。
他没有考虑霍格沃茨。
他几乎什么都没想。
“得给你买套合适的衣服了,卢平。”
一天晚上,斯蒂含糊不清地说,“不能让你整个夏天都像个花花公子。”
莱姆斯低头看着他那套标准的圣埃德蒙德牛仔裤和灰色t恤。
他的平底鞋上沾满了污渍。
他记得自己弄脏了吗?他记不清了。
“我没钱,对吧?”
他回应道,四处寻找几分钟前藏在耳后的香烟,或者至少他认为自己藏起来了。
“那又怎样?”
阿吉,一个矮胖的男孩,让莱姆斯想起了彼得,耸了耸肩。
“我朋友在绍森德的一个仓库工作,我们会给你弄一套像样的装备。”
他们真的做到了。
莱姆斯终于看起来和其他同龄男孩一样,不是穿二手衣服,而是全新的。
亮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件扣子衬衫(仿造的宾舍曼,但和真的一样好),白色牙套和黑色牛仔靴。
他们甚至把他的头剃得更短,比奥尔温夫人(院长)剃得还要短。
“你看起来很有精神。”
斯蒂用粗糙的指关节拍了拍他的头。
当月亮升起时,庞弗雷夫人看到他,撅起了嘴唇。
“我不会说你的穿着怎么样。”
她一本正经地说,“但我不喜欢这些淤青,如果你被其他男孩伤害了,你必须告诉我。”
他只是摇了摇头,等待着她锁上门。
他已经能感觉到血液开始沸腾,变身即将开始。
第二天,他虚弱得动弹不得。
庞弗雷夫人坚持整日守着他,甚至安排了一张床搬到他的小牢房里。
莱姆斯心想,宿醉根本比不上变身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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