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两个嘻嘻哈哈,好生幸福。
李春仙瞅着阿初,对三丰道:“亲生的毕竟是亲生的,咱们俩再怎么用心,比不得他们一见面就这样腻歪。”
三丰没说话,只得下了车去和长乐打招呼。
当时,长乐是在市场里买一个水桶。
店主要五块钱,长乐只愿意给四块九。
为了省下一毛钱的便宜,长乐跟店主争了好半天。
三丰站在边上,低着头听。
如今他的退休工资已经翻了倍,经济上比从前要好得多。
五块钱的水桶对他来说,是合理的,是便宜的。
儿子为了这一毛钱在这里争来争去,他都觉得有些不大好看。
当店主找回一毛钱后,父亲笑嘻嘻把一毛钱塞到了罗初的手里。
后来他们发现,长乐兜里比脸还干净,出门的时候就带着五块钱,所以连一碗凉皮都没能给父母买——大约是因为见了阿初,所以他执着地要店主找回一毛钱来给女儿零花钱。
阿初那时候已经学过算数,她知道,那时候的一毛钱可以买两个西红柿,一斤五花肉大概是五块。
连奶油雪糕已经卖到五毛,爸爸却在街上跟人家争一毛钱。
奶奶把吃不掉的菜去送人,甚至喂羊喂猪,妈妈却还要考虑为了节省一毛钱是买两个番茄还是一个。
他们是一家人,但却好似村子里新嫁接好的梨树,梨是梨,果是果。
祖父母买了彩色电视机后,匆匆就回家去。
回去后,李春仙狠狠哭了一鼻子。
她道:“长乐的身子自小都不好,你瞧今天他瘦成那样。
宋琼瑶不会做饭,长乐吃不好,哪能顶得住?”
三丰沉默着,没有说话。
阿初问:“奶奶,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起?”
李春仙擦着眼泪,道:“还不是因为你妈不要你,我也没办法。”
——这句话,春仙总是挂在嘴上。
可今天,三丰少见地拍拍妻子的胳膊,低声说道:
“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
孩子大了,不好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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