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说凑份子养的,那不成样子。”
说来说去,还是长欣提出:“孩子是嫂子生的,怎么办,也得嫂子张嘴说话。”
于是这才请来了宋琼瑶。
把众人的意见都放在桌面上,琼瑶指出了两个关键问题:第一,孩子要读书,且一定要在县城读书,这是不会妥协的。
第二,她不会回罗家大院来,没了男人,在农村难过。
其他的,凭你们怎么商量。
那时长健还年轻,不愿意抚养罗初。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负担,且女孩子能有什么前途?他的建议是:大家都是罗初的长辈,大家日常都关照点,算是大家养起来的。
宋琼瑶倒是赞同罗长健的说法:她抚养罗初负担很大,倒不如大家凑一凑,每月给一点生活费,先把孩子养大。
宋琼瑶压下心里对罗家的厌恶,她现在唯一的心愿是阿初能长大。
话还没说完,罗长健马上提出:“若说大家凑钱给生活费,那么这钱不能你拿着,必须是我拿着。
大家把钱给我,我花在罗初身上,给大家看账单。
——你若是守不住,再嫁了,我们岂不是拿着钱养着其他人了?”
在这场争论中,罗三丰和李春仙不知是忙着悲伤,还是忙着别的什么事儿,总之他们没有发表意见。
宋琼瑶的眼神飘到他们身上,第一次露出了服软的表情,想让他们看在长乐的面子上主持公道。
可惜他们老两口只是哭,哭累了就睡过去,再没说话。
宋琼瑶想好好吵一架,但话到嘴边没出口。
她几乎是咽下刀子一般的恨意,带着罗初回到了县城,第二天她就去打工。
两天没有炭火,只能烧一些从别处捡回来的旧家具。
冰凉的床铺使罗初久久没能恢复过来,冻得牙齿直打颤儿。
从此之后,阿初那曾经温柔贤惠的母亲就不见了。
做饭的时候宋琼瑶对着墙咒骂,睡觉的时候又在夜里说梦话。
清早天不亮她出去打工,晚上回来的时候带着一身的风霜。
从此之后,罗初的生活条件急转直下。
交不起早餐钱,只能啃发硬的馒头或者饿肚子;身体虽然长得很快,但总也没有新衣服;裤子短了一大截儿,漏着风也穿着去上课。
穿着破洞的鞋子去上学,连老师都嫌弃她:
“至少补一补吧!”
宋琼瑶哪里会补鞋子。
长乐活着的时候,衣服都是长乐洗的,饭也是长乐做的,宋琼瑶只会下面条。
宋琼瑶也无心管女儿的鞋子是不是破的,她得先活下来。
她没有文化,只能去打散工,有什么便做什么。
每月赚来的三百元五百元,先要分出一百元缴房租,剩下的还要饱肚子,还要买药吃。
钱只能用来维持活下去,不能用来买鞋子,也不能用来买面子。
阿初倒是想过寻求祖父母的帮助,可宋琼瑶不允许罗初私自去见他们。
她无数次咬牙切齿地对着阿初历数祖父母的过错,强迫她要记住自己的痛苦。
甚至于她精神崩溃时,要求阿初复读机一样讲出她的每一笔血债深仇,才允许阿初睡觉。
阿初夜夜流着眼泪。
阿初想,妈妈是悲伤过度了。
祖父母这么疼爱我,不是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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