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的时候,罗三丰回家来帮着收成。
夕阳已下,李春仙和罗三丰在苞米地燃起火堆,烤着几串苞米糊弄晚饭。
妻子是队里出了名的拼命三娘,对她来说,月光只是差一些的光源,黑夜是下半场的练武场。
三丰苦极了,但也只得跟着,他对这个家的贡献太少,所以话语权相对也弱些。
李春仙啃了一会儿苞米,对三丰道:“三丰,咱们是时候分家了。”
三丰烤着玉米,没有说话。
这个话题不是妻子第一次提,但他每次都不说话,他惧怕外人的眼光——总不能日子才好过些,就丢下大哥家的孤儿寡母。
李春仙道:“我知道你想什么。
我想什么你却不知道。
老大家一家子,瘸的瘸,傻的傻,还有一个大嫂子常年不下炕,别人来看了只觉得负担重。
咱们分了家,从面子上一看,至少是个齐全人家。
长河耽误不得了,他已经年过二十。
再说,咱们分了家,又不是再不管他们。”
罗三丰点点头,他明白妻子的意思,思忖了一会儿,他幽幽开口,只管抛出问题:“怎么分?”
李春仙啃了一嘴苞米,道:“前儿村里开会,我听了一下,村里按人口分宅基地。
别人家大约都是怕盖房费钱,暂时还未听说有人去。
咱们现在有了余粮,索性发狠盖上两间屋子,住出去。
老大家几口子人困难,自然就还住这个老宅子,他们有困难的时候,咱们再帮衬一下。”
既然妻子已经有了计划,三丰便也放心。
他看了一眼坐在后面吃玉米的大儿长河,点了点头。
三丰的工作逐渐稳定,组织上考虑他的情况,将他调回了罗余的林场。
这样一来,三丰回家的日子就逐渐多了起来,和妻子的关系也比从前亲近了许多。
连李春仙都说:“这几日,比结婚那段日子强。”
在这样蜜里调油的日子里,李春仙才怀上如今这一胎。
这一胎,她不仅一切不适情况都没有,整个人的神采都也都比从前光彩多了。
初冬,李春仙在这黑暗的窝棚中生下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不似他的哥哥们,生得白净圆润,珍珠一般。
这是罗家的第一个女孩,三丰喜欢得不得了,亲自给孩子取名为“长欣”
,恨不得天天捧在手里头。
罗氏二房的快乐映照着大房的凄惨,一向痴呆的大嫂子金氏喃喃叹气:“好丫头,真是会挑好时候。
苦难的时候怎么都不出现,享福的时候就来了!
——要是二十年前,还不定现在卖给谁家去了。”
欢声笑语已好久没有出现在这座老屋,这样的欢乐气氛,使金氏无法适应。
坐在堂屋内,她想:“我是大房,按说,我至少要给这孩子亲手做一件衣裳或是被褥才是。
他们这样高兴,我不能装作没听见。”
金氏就摸索着,把村里扶贫发的几件衣裳拆了,做了一件小褥子送给春仙:“春仙,我做大婶儿的,又瞎又瘸,手里也没几个钱。
这是我亲手做的一件褥子,给丫头铺盖。”
歪歪扭扭的针线交叠在一起,压着薄薄的一层棉絮。
春仙接过来,道:“嫂子,你这是何苦呢?”
金氏握着春仙的手:“我终于是活到了今天,好日子就要来,我不能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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