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河越吃越香。
一边吃,还一边嘟囔着:“好吃,真是太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今天吃上一顿,死都值了啊。”
旁边的徐百年打趣了一声:“哥,咱能不能有点儿出息?”
“真值了。”
蒙山河强调了一遍:“不夸张。”
确实不算夸张。
别说现在是战争时期,饥荒年间。
就算是以前太平年代,他当大将军的时候,也吃不到如此美味的饭菜啊。
古代确实有很多厉害的厨子,但古代跟工业时代的食物差距,就在于香料。
香料的出现和改良,是很多落后民族都望尘莫及的。
说句大话,仅用香料,就有可能征服一个落后民族部落。
比如一滴价值几分钱的生抽,放到古代,那就是皇上都难以想象的美味。
只不过现代人吃多了香料,反而开始高价追求海鲜刺身之类的原始味道。
而对于古代人来说,应该是恰恰相反的。
一碗放足调料的红烧肉,或者一碗煮好的方便面,对古代皇帝而言,都是神仙般的美味,反倒是清蒸鲜嫩鹿肉、大螃蟹、熊掌、燕窝鲍鱼之类的,对他们而言,是极为普通的。
“有那么夸张吗?”
将士们看着蒙山河豪迈的吃相,纷纷拿着筷子过来品尝。
他们倒也懂得节俭,十几个人,才分一份盒饭,每人夹一筷子,细嚼慢咽的品尝着。
除了快餐,还有香辣牛蛙煲和地锅鸡。
烈云曦下令取来大锅,将相同的食物放在一起,然后吩咐下去,让全城的士兵和百姓,都来尝一口。
每样食物,每人都可以尝一口。
这是神赐之物。
又有公主圣令。
大家自然不会乱来。
全都很有秩序的,挨个品尝。
吃过的,全部都不舍得咽下,而是一直含在嘴里,嚼了又嚼。
直到嚼得没有味道了,才舍得咕咚一声咽进肚子里。
然后又闭着眼睛,慢慢感受口腔里残留的一丝丝香味。
太香了。
太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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