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琼瑶心满意足躺在床上,对着罗初又好像对着空气说道:
“要是天天能吃这么饱,该多好啊。”
气温依然每天都在往下降,许多同学都感冒了。
学校规定是一定要穿校服,但因为天气寒冷,允许在校服外面穿棉衣。
孩子们叽叽喳喳,高兴无比,终于可以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去上课。
罗初心里多憎恨这条通知啊——她根本没有可以替换的外套。
同学们热情高涨,今天穿这花样,明天穿那样,还互相交流一下心得。
你是哪个店买的,我是哪家店买的,你的多少钱,我的多少钱。
惟有罗初是冬夏不变的一套校服。
有同学不知是嘲笑还是关心,对罗初说道:“罗初,你多穿一点吧。
我看着你,我都冷得慌。”
罗初转眼看了看周围,大家都穿着五颜六色的羽绒服和大棉衣,越发衬托自己像是吃不饱的流浪猫。
自尊心被挑起,罗初嘴硬:“我是怕热不怕冷的。
穿得多写字也不方便。”
那同学指着罗初的手道:“乖乖!
你的手指头都冻得青紫,你这样写字就方便吗?”
就算没有棉衣,罗初也不敢问宋琼瑶要买衣服的钱。
她翻箱倒柜的找着自己能穿的衣服,都小得可怜。
这时候罗初憎恨自己:怎么长得这样快!
罗初想着找一件妈妈的衣服穿,可是妈妈已经把能穿在身上的都穿上了。
衣柜里剩下几件她年轻时候的衣服,想穿显过时,丢弃又舍不得,就一直放在那里。
若罗初穿上,不知又会在同学间闹出怎样的笑话来。
她像初冬才开放的一朵花儿一样,天天被霜雪打着,已经失去了颜色。
突然间,罗初瞥见了行李箱下面的一个小棉袄,这是爸爸病了那年买的,因为颜色太过鲜艳,一直没有穿。
这个家里,似乎从不允许有彩色。
罗初兴奋地将它取出来套在身上。
一套明黄色的棉衣,配上自己的烂鞋子,镜子里的罗初像是一盘子炸坏了的鸡蛋。
再丑,它起码是七成新的呀——罗初这样想。
狠下心将衣服扯了又扯,为的是让衣服更显大一些。
正当她努力拽着衣角的时候,突然感到兜里似乎有类似纸一样的东西。
她的指头伸进去,确实的捏到这张纸,那触感使她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这是一对前生早早领了盒饭,又不曾对彼此表明心意的夫妻,双双重生在一片无尽星海,大杀四方的故事。这里有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物种,与人类不一样的生物,安维尔人,人鱼,奥拉人这里全民兵役,因为星系之间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