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真是毫无头绪。
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二人称?抑或第三人称复数?还是源源不断地臆造出毫无意义的叙述方式?假如可以这样讲:我也就是他们看到月亮升起来了;或者这样讲:我也就是我们的眼睛痛;甚至于这样讲:你那金发的女人曾经是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面前飘忽不定的云彩。
真见鬼了。
开始讲故事吧,假如能够走开,去喝瓶博克啤酒,同时机器还自动运作(因为我用打字机写作),那就太完美了。
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确实会很完美,因为将要讲故事的这个漆黑的洞口也是一台机器(但是跟打字机种类不同,这是台康泰克斯1.1.2相机)。
和我,你,她——那金发女人——或者云彩比起来,一台机器也许会更了解另一台机器。
但是我可没那么幸运,我知道如果我走开了,桌上这台雷明顿打字机就会像石雕般纹丝不动,一直运动的物体一旦静止下来就会显得死气沉沉。
所以我必须写下去。
要讲述这个故事,我们中的一个都必须写下去。
还是由我来写比较好,因为我已经死去,更加了无牵挂;我眼前只看得到云彩,所以能够专心思考、专心写作(那边又飘过一朵云,镶着灰边)、专心回忆,因为我已经死去(我也活着,这可不是要骗谁,到了恰当的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
我还是从过去、从起点,从我还活着的时候讲起吧。
到头来你会发现讲故事最好还是从头开始)。
刹那间我问自己为什么偏要讲这个故事,我们竟然会开始质疑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什么,即便只是质问自己为什么要接受晚餐的邀请(这一刻飞过去一只鸽子,我觉得像是麻雀),或者为什么听别人讲了个好故事,立刻就会觉得百爪挠心、坐立不安,非得闯进隔壁办公室把故事复述一遍才痛快,才能回去安心工作。
据我所知没人解释过这种现象,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开始讲故事。
讲故事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因为毕竟没有人会为呼吸或者穿鞋这种事情觉得难为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除非出了什么岔子,比如鞋子里发现了蜘蛛或者呼吸的时候感觉有碎玻璃划过,那么就一定要说出来,告诉隔壁办公室的同事们,或者告诉医生:“哎,医生啊,我只要一喘气就……”
一定要说出来,一定要解除百爪挠心的困扰。
既然我们要讲述这个故事,那顺序就不能乱。
让我们沿着这栋房子的楼梯走下去,回到整一个月前,十一月七号那天。
走下五层楼,就到了星期天,巴黎十一月的阳光明媚得撩人心绪,让人想要出去走走,看看风景,拍些相片(因为我们以前是摄影师,我以前是摄影师)。
我终于明白了,最难的是以什么人称讲述这个故事,我也毫不避讳把这一点再说一遍。
难就难在没人知道到底是谁在讲述这个故事,是我呢,还是发生的事情本身,或者是我眼前的这些东西(云彩,偶尔飞过的一只鸽子)?如果我讲述的仅仅是我认为的真相,那么它就算不得真相,只不过我自己觉得百爪挠心,管它是不是真相,都需要跑出去把它说出来。
我们慢慢讲。
随着我写下去,发生了什么事便会一目了然。
如果我被替换了,如果我词穷了,如果云彩都飘走了,飘来了别的东西(因为我总不能够一直盯着眼前飘过的云彩和偶尔飞过的鸽子,把它们当故事来讲),如果真的发生了这些……在这个“如果”
之后,我又该写什么,该怎么正确地结束这个句子?但是如果我开始问这样的问题,就没法讲任何故事了。
还是好好讲下去吧,也许讲故事可以作为一种答案,至少给读它的人一个交代。
罗伯特·米歇尔,法国人,也是智利人,翻译家和业余摄影爱好者,于今年十一月七日星期天离开王子大道十一号(现在飘过两小片云,都镶着银边)。
三周以来他一直致力于把圣地亚哥大学何塞·诺韦尔托·阿连德教授撰写的陪审员回避制度和上诉制度的专著译成法文。
巴黎这座城市很少起风,更少起这种在街角追逐翻腾的旋风,它飞扬起来,敲打着斑驳的木制百叶窗,窗后面一惊一乍的女士们翻来覆去地谈论着这几年天气如何不稳定。
但是太阳悬在空中,灿烂的阳光乘着风,洒在猫儿身上。
阳光如此明媚,我便忍不住想去塞纳河码头上转转,拍一些古监狱和圣礼拜堂的相片。
才十点钟,我估摸着到十一点光线就正好,会是秋天最好的光线。
为了打发时间,我特意绕远路去到圣路易岛,在安茹码头闲荡。
我驻足仰望了一会儿洛桑酒店,心里默诵了几段阿波利奈尔[插图]的诗,每次经过洛桑酒店,这几段诗就会闯入脑海(假如是我,我就会想到另一位诗人,但米歇尔就是这么顽固不化)。
风猛地停了,阳光比原来至少强了一倍(我想说的是至少比原来弱了一倍,但其实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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