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冒冒然打扰别人雅兴是一个很不礼貌的行为,于是我很温柔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刮起一阵旋风,将他们通通扔得不见了踪影。
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我满意地拍拍手准备收工时,一眼瞥到远处似乎有个小白点在蠕动。
原来是一个大约三岁的胖娃娃正冲着浮在半空中的我笑得见牙不见眼。
我一时高兴便落地将他抱起。
这娃娃包着件厚厚的白披风,乌溜溜的大眼睛,粉嫩嫩的小脸,一点也不怕生地张开小手搂住我的脖子,咯咯的笑声里还带着丝软糯的奶香气。
看了看零乱的足印以及他周围洒落的血迹,我心中恍然,想必又是什么杀来砍去的江湖仇怨,忠心的家仆抱着小主人逃命,由于身负重伤,在突遇的那场狂风袭击中手一松,娃掉了……
捏了捏他滑腻的脸蛋,我努力不让自己看上去像那个老少通吃的黑山老妖:“虽然我把你的忠仆也和追杀你们的坏人一起干掉了,但好歹你小子还依然在喘气,所以啊,是我救了你的命,对不对?”
这娃娃竟仿佛听懂了,不仅没有因为我大言不惭的自吹自擂而有什么不耻,反倒为了表表谢意似的,用那红嘟嘟湿润润的小嘴在我的脸上狠狠地啄完一口又一口。
还真是个敢吃妖怪豆腐的小色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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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雪后的晴天。
我打着哈欠从这次浅眠的洞中晃出来,在凛冽的山风中心情大畅伸着懒腰,然后,干净利落地被绊了个跟头。
晕头转向爬起来,瞪着那罪魁祸首,居然是个深埋于积雪下的死人。
苍白的脸孔,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紧闭的双眼更显出那两排既浓且长的睫毛,真是好生俊俏的一个小哥儿,可惜,翘辫子了。
我摇摇头叹一声‘自古红颜皆薄命’,刚想走,却见他身上的一袭白衫血迹斑斑很是刺眼。
稍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要把那衣服给弄干净,没办法,谁让我有‘白色强迫症’呢?
整理完了外衣,我又顺手帮他整了整内衣,唔,也是白色的,很好很强大。
不知道是他原本就没有死透,还是因为我这种变态的行径足以能够让死人复生,总之他又活了。
当我的手拿着他内衣的衣带时,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满脸诡异笑容的我。
此情此景实在是囧得可以,就连我这饱经风霜的妖怪也唯有石化当场。
我与他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瞪了好一会儿,我承认,他的眼睛比我的大,又黑又亮又圆。
这样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生在一个男人身上确是少见,尤其是露出像现在这种混杂着茫然和无措的神情时,真真儿是千娇百媚我见犹怜……
“真的……是你……”
我正胡思乱想得恶念丛生,他却眼神一凝脸色一变,猛地抓住了我那双不规矩的手:“我找了你……整整十六年……”
我顿时惊疑不定地开始绞尽脑汁想这些年来干过的坏事,有什么是值得让人家死追不放的。
可是,十六年,貌似我随随便便一个瞌睡就十几二十年啊!
揉揉尚有些惺忪的睡眼,我再次细细打量他的容貌,终于恍然大悟:“噢!
你就是那个吃我豆腐的小色狼!”
当年我伴在他身边,一直等到来找他的人将其带走。
他趴在别人肩头直直盯着我的那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我依稀还有几分印象。
后来雪融了,我便觅了个山洞睡觉打发时间。
没想到,我一个瞌睡刚醒来就又见到了他,只是曾经的稚齿小儿如今已长成了个翩翩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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