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粗的还是细的……呃,大参,您这话说的真是……”
董宋臣虽然是阉人,但是生理卫生知识还是很好的,贾大奸臣的话他只稍稍一品,就品出味儿来了。
贾似道放下杯子,看着董阉人一脸的尴尬,又是粗豪的一番大笑,便把话儿挑明了:“董承宣,这女孩儿家的心思终是和你不一样的,她自幼长在宫中,细皮嫩肉的早就看厌了,没准喜欢就是赳赳男儿。
而且她是甚身份?一个状元在她跟前能算高贵么?再说那等能中进士的是什么人吾是知道的,有几人是年少英俊者?吾看还是寻个少年英雄的粗鄙武夫更实在!”
奸臣说到“粗”
字儿的时候,又特别加重了语气,听得那阉人董宋臣很有点不自在——这不是当着和尚骂秃子么?只是不自在归不自在,顶嘴是不敢的,要不然就是自己找不自在了。
“大参,某家自可以去说,只是这等少年英雄官家未必喜欢……”
董宋臣苦着张脸儿,可怜巴巴地看着贾似道。
他虽然挂着武官的衔,但根本上还是宦官,就是官家的奴才,要是惹得官家不高兴,一条性命是随时可以送掉的。
推荐一个粗鄙武夫去当驸马,这事儿怎么看都不靠谱……
贾似道嗤的一笑:“只要公主喜欢,官家怎会不喜欢?再说了,一个状元女婿对官家有甚用处?驸马又当不得好官,只是圈养起来陪伴公主,有没有学问都是一样的,何不寻个公主喜欢的?而且吾要举荐的这武夫是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就是圈在临安也能为国出力。
若是放在外面,早晚又是个余樵隐!”
“甚么?又一个余玠?”
董宋臣的眉头一皱,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有恁般的厉害?”
贾似道看看身边的廖莹中,廖莹中一笑,接过话题道:“这少年英雄可比余樵隐厉害多了!
上一回保障河血战就是首功,将着千余步卒愣是连退六千北地汉儿和一千北虏铁骑,斩下北虏首级四百一十二颗!
今次又以发石、天雷大破北虏,北虏元帅也柳干便是死在他手里的。”
“发石、天雷?”
董宋臣摇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实际上贾似道已经把发石机的图样和原理写在奏折上送去临安了,不过这等事情在临安算是鸡毛蒜皮,董宋臣不知道也不奇怪。
李庭芝解释道:“皆是军国利器,不亚于神臂……此二者俱是那少年英雄所献。
昨日一役得以大破北虏,全是仗着发石、天雷之力!
首功又非此少年英雄莫属。”
献了不亚于神臂的利器,还立下了恁般多的功劳……董宋臣一脸讶异,追问道:“此少年英雄出身如何?名讳是什么?可曾婚配?”
廖莹中道:“此子姓陈名德兴,出身官宦将门,其生父乃是太学博士陈淮清,今年只有二十岁,荫补的承信,现为砲军都统制,未曾婚配。”
“二十岁的都统制!
?”
董宋臣倒吸口凉气,“还有恁般功劳在手,那横班岂不是入定了!
这二十岁的横班……”
贾似道笑了笑:“横班只是当下,待西征得胜归来,可就该加遥郡了!
落阶(正任官)就是三十岁前的事情,三十岁以后……老夫已经不敢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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