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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逸辰仔细一看,此时的常欢欢的确挺好看的。
一身合身的蓝底荷花图案的旗袍,勾勒出少女的玲珑妙曼的身段。
她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常欢欢的皮肤本来就很白,也不知道是不是画过妆的缘故,使得她整个人都显得粉粉嫩嫩的。
看上去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常欢欢的五官长得也好,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舒服很顺眼。
这大概就是他外公说得水灵?!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常欢欢好像就长大了。
其实,还不止如此,枫逸辰还知道常欢欢还有一双很会说话的眼睛。
她生气的时候,眼睛里就会点燃了一团火;她高兴得意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快乐。
对了,这丫头还死记仇。
一旦得罪了她,她就会一直记在心里。
折腾三年,死活要讨回公道。
枫逸辰一直都忘不了常欢欢跟他放话时的小眼神,就好像在说,枫逸辰,无论如何咱们死磕到底。
我才不吃你这套呢!
冷不丁的,枫逸辰就突然发现,在他的记忆里,常欢欢很莫名其妙地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常欢欢是第一个能看穿他的人,然后,狠狠地砸碎了他的面具;再以一种倔强又理所当然地姿态,强行地闯进他的世界里;一直到把他的世界搅个天翻地覆。
让他想不注意她都很难。
因为,指不定下一刻,她又作出什么让人尴尬又无奈的事呢!
他不得不时刻地提防着她,同时也关注着她。
有时候,他甚至会不由自主地跟在她的身后,走很长一段路。
所以,其实并不是常欢欢在跟踪他,而是他在跟踪她。
好像也正是因为常欢欢这么能闹腾,他的高中生涯才会变得很有趣吧?程逸辰从小到大,都是个很安静的人。
只有在常欢欢面前,他才会变得那么情绪化。
想到这些,枫逸辰忍不住抬起头,再次细细地看着常欢欢那张生动的脸。
此时的常欢欢的那双眼睛显得湿漉漉的,带着某种说不出的期待。
就像是一只幼犬,可怜巴巴地恳求着他,不要抛弃她。
在那一瞬间,枫逸辰的心跳莫名地漏跳了一拍。
很快,他就错开眼,避开了她的视线,然后沉声问道:
“优点?常欢欢,你也有优点么?我怎么没发现?”
“怎么没有了?我很有毅力好么?只要我认准的事,我一定会坚持到底的。
你看,我之前学习那么差,这不是经过努力还是考上大学了么?而且,我长得也算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