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丙宜满口应承,道:“行,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笔友写会儿日记,或看会儿书,总是觉得心中恍惚,有点烦躁不安。
他呆不住了,索性丢下书来到室外,太阳也刚从地坪线上升起来,那个通红的大火球此时倒显得十分温柔,倘若能把他抱在怀里,笔友心想,那一定是非常温馨的事儿。
xj是个好地方,两个馍馍一碗汤的生活已经持续了有五天了吧,笔友苦笑笑,心想,是不是该吃肉了呢?计划每周吃一次肉,可是前几周都有缺的。
在饮食方面,他从不苛刻自己,但是同食堂吃饭的未儿语等人的将就思想,也殃及了他也得跟着将就。
正因为是想到了吃,不知不觉地,他来到了厨房。
厨房里静无一人,只听得隔壁女孩房间有推动自行车的响声。
他正欲探个究竟,却见吕希燕正锁门,身后的自行车上挂着一个大背包,显然是要出远门。
“雪芹,你去哪儿?”
姑娘对他嫣然一笑,道:“想家,回去有点事儿。”
“那······”
他挠挠后脑勺,道,“什么时候回来?”
“难说,也许下午才回来。”
“这么久啊!”
笔友脱口说道,“别回去吧。”
姑娘一怔,道:“为什么?”
“嗯,哦。”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道,“我是说我们的午饭。”
“放心吧,我的大作家。”
姑娘也笑了,道,“饿不着你的,午饭我请史丙宜做了。”
唉!
笔友心中叹口气,脚下却不曾停歇,他情不自禁地跟在姑娘身后,默默地看着姑娘的背影,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吕希燕推着自行车缓缓地走着,想起笔友适才所说的话,她就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个有点丑很傻很诚实很可爱的男人,相信自己跟他会有好的结果。
姑娘脸红了,但她心中甜蜜的幻想却愈的炙热,我是你的女人,我是你的女人,我们是一家人。
姑娘兴奋的心性癫,她推着车子一阵小跑,然后一纵身跃了上去。
笔友看得呆了,还没来得及再招呼一声,女孩儿早已如离弦的箭支般去得远了。
唉!
想到将有半天的时间不能与姑娘见面,他心中就倍感失落。
说句心里话,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真心爱她,也许是多见一个晶莹剔透的水做骨肉的女孩儿总比多见一个浊物要沁香的多吧!
自己对姑娘是百见不厌,也许是因为砖厂里女孩儿稀有的缘故吧!
一个女孩儿就是一朵鲜花,试问人间,谁个男人会不喜欢呢?
想到中午是史丙宜做饭,他就得反胃。
瞧他那技术,一根面条煮一碗,而且他一副乞丐模样,谁还能吃得下去?他摸摸口袋,才两毛钱,什么都买不了的两毛钱,今中午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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