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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豆丹(第2页)

“哈哈,没想到今日竟然还能再次见到故土之物,何其幸运,此物竟然没有在灾变之中灭绝,真是不容易。”

万书轩心中的一口闷气,在见到这青虫后,顿时烟消云散,心情十分舒畅。

他看着手心那抬头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好像一头威武的雄狮,在巡视领地的两个小家伙,不由仰天大笑,声震八方,惊起林中无数飞鸟盘旋。

就连在其手心不断啃咬的两条小虫,都被这声音震得害怕起来,直接蜷缩成两团小小的青绿色肉球。

“只可惜,此物虽在,却已是今非昔比。”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馀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此诗倒真是应景了,道尽了你我这般悲凉凄惨,你俩不就是那此地的黄鹤楼,而逝去的一切不就是那黄鹤吗。”

万书轩感叹道。

思绪纷飞,莫名的眼角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缓缓滑落,心中直觉伤痛感袭来。

哪怕是阳光直射身上,也感觉整个人都凉飕飕的,不由吟唱起千古名诗来抒感情,看着手心两个肉团,心头一阵苦涩。

万书轩之所以如此激动,却是睹物思人的缘故。

在万书轩掌心的事物,在当地被称之为“豆丹”

实则是大豆上生长的虫子,别名也叫豆虫或豆天蛾。

古时,曾有典籍这样形容豆丹。

豆之虫者名丹也,乃豆上长之虫,捉而食之,味极鲜美,入土成环状,名之曰“丹”

,这便是豆丹的由来。

而古圣先贤又是这样评价豆丹的,其色香味为人所珍爱,当奉为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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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药复可驱寒养胃,佳肴若此,常引五湖食客争相走之,特奉几碟,予君观之,若能躬身品之,当此生无憾矣!

豆丹的幼虫就是万书轩现在看到的样子,主要是一种以吃豆叶,喝甘露为生的一种软体小生命。

不过,由于豆丹多寄生于大豆等植物,被人视为需要消灭的害虫,在其他地方直接就被灭杀了,所以说豆丹完全是万书轩家乡的特产。

万书轩的家乡在尹山镇,其食用豆丹的历史已经十分悠久了。

当地在古时便已经盛行此风,可以说尹山这个小地方,完全是豆丹的起源地。

正是在此地,豆丹才开了历史之先河,得以成就豆丹文化,被历代先贤所推崇备至,为世人所知。

奈何在岁月的侵蚀之下,世人再也不知豆丹之名也。

豆丹无论是用来当做美味,还是用来入药治病,在尹山都已经展到了巅峰时期,使用豆丹的花样更是层出不穷。

其入菜的形式多样,清焖、制汤、烧炒,无不令人一饱口福。

尤其是在暗夜之灾生前,就已经走向全国,甚至在国外都会看到豆丹的身影。

万书轩就曾记得,小时候在大豆生长的季节里,为了给弟弟增加营养,就特地跑到田地里,去捉这些小家伙,做成丹羹给弟弟吃,每一次从傍晚下地,一直要忙碌到第二日清晨太阳升起才会停下。

因为这些小家伙实在是太难找了,绝大多数数都待在土里,只有晚上才会从土里钻出来进食,只有这个时候才容易抓到。

别看忙碌了一夜,其实并没有多少。

第二天只能收获十几斤,等到最后做出来成品,也就一两斤的分量,十分珍贵,但营养价值极高。

这样的十几斤,最起码也能够卖到上千块钱了。

这也是为什么万书轩愿意花费一个晚上,也要去捉的豆丹给弟弟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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