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并没有向沈家索要什么,现在用“孙女婿”
这个身份来回报他也未尝不可。
说不定老登哪天就没了,到时候沈家的话语权都落在自己身上,还不是想干啥就干啥?
而且对于沈绪自己来说,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好兄弟当妹夫,也总比那群整天无所事事、吊儿郎当的富家公子哥儿要好。
哪怕这个好兄弟几乎没有任何权势、积蓄,除了弹得一手好琴以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豪门联姻,对集团固然重要,但没有什么能比自己妹妹的幸福更重要。
他和许韶认识了将近十年,关系铁到不行。
是那种喝醉酒了,能到人家家里啥也不管倒头就睡的关系;
是那种两根烤串,一晚上能炫十几瓶啤酒,把铁签都撸得冒火星子的关系。
从初中刚见面就打了一场狠架开始,两人慢慢地熟悉起来。
那时候,自己相当叛逆赌气,不愿意继承家业,而是想去当一名职业篮球运动员,所以也因此和家里断绝关系,离家出走。
初高中时期,他和许韶合租了四年,当了四年的室友。
直到毕业他才知道,原来许韶的家离学校特别近,跟他一起合租也仅仅只是怕他没法照顾好自己。
只不过两人都是死鸭子嘴硬,谁都不愿意捅破包裹着真心的那层纸。
但是,男人嘛,有些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也不必说出口。
做兄弟,在心中。
沈绪正思忖着,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谁?”
“我,你爷。”
“我睡了,你明天再来。”
“汤姆,撞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