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这个孩子,不如说恨自己;又爱这个孩子,不如说怜悯自己。
邦邦喜欢跟他一起睡。
每晚必等他回。
保姆哄都哄不了。
他回家换过衣服就抱邦邦。
邦邦贴在他怀里,抓着他的衣襟,好像是怕他走掉。
他依恋爸爸。
因为再没有人给他温暖。
可是爸爸早出晚归,也不容易见。
他就执著地等。
像等一颗启明星一样。
他学话学得很晚,没人教,很久以来他一直就像个小哑巴一样用目光和行动执拗地传达着他的渴望。
但是哮喘并不像言语一样匮乏。
晚上,等邦邦睡熟了,他轻轻移开他的手,回到书桌上工作的时候,邦邦一抽一抽的喘息总让他心疼得想流泪。
他想念灿。
苦苦找她。
5年前最后一次见她。
是一个上流圈的聚会。
她跟一个行将退位的美国外交官同来。
见到他的片刻她有一点瑟缩;而他就当不认识她。
跟那个美国老头寒暄,颂扬他的智慧,夸奖她的美貌。
跟别人一样做。
她避着他的眼睛,一直垂着头,两手无措地扭着。
他喝了些酒。
酒意阑珊。
瞅她孤身在人群外,上去拉了她走。
她不断地挣。
到楼梯间。
他停下,灼灼地盯她,眼睛通红。
“很快乐吗?有没有记得被你遗弃的东西,在那里挣扎发霉。”
她仰起头说:哥对不起。
我其实很想你,也很想邦邦——
他截断:别叫我哥,也不要提邦邦。
你打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