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志强笑着说道:“我和水哥这次来,就是专门请你去喝酒的,酒菜我中午就备好了,只等赵哥大驾光临。”
“这么说来,这顿酒钱我还省下了。”
<divid='gc1'class='gco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 “那可不是,咱们快走吧,我今儿可是准备了不少好东西。”
…………
次日,也就是腊月二十七这天,难得遇上个好天气,在太阳的照耀下,到处都是银装素裹。
从涂志强家出来的赵野,一时闲来无事,索性便顺着狭小的沙石路,穿过一座座土坯房,向着西边的太平胡同所在而去。
是的,赵野打算去瞧瞧郑娟,昨晚喝酒时,通过一番旁敲侧击,他已然知道,涂志强此时别说郑娟了,连骆士宾都不认识。
怎么说呢,这个消息让赵野既高兴又遗憾,高兴的是,郑娟这个可怜的女人,此时还没有跳进涂志强这个坑里。
遗憾的是,这同样意味着,他短时间内,怕是难以找到骆士宾这个败类,即使想要为民除害,也只能有心无力。
胡思乱想间,赵野依照前身的记忆,人已经来到了太平胡同入口。
所谓太平胡同,其实和光字街性质差不多,都是那种外面听着好听,但内里名不符实的地方,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太平胡同比光字片更加破败和贫穷。
胡同里的小路弯弯曲曲,路面又高低不平,再加上积雪无人清扫,赵野好几次因为不熟悉地形差点摔倒。
就这样跌跌撞撞的,从胡同头走到胡同尾,赵野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找不到郑娟的家。
有心找人问问吧,可又担心人言可畏,会对郑家造成不好的影响。
就在赵野犹豫着,是否要去人民电影院门口,看看郑娟和母亲是不是在那卖冰糖葫芦时,余光突然瞥见,前面不远的一处院子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看着身量也就五六岁大小,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藏蓝色棉袄棉裤,头上带着一顶破毡帽。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孩子似乎双眼不便,走路需要用棍子在前方探路。
看到这一幕,赵野便知道自己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来到郑家院外,赵野隔着还没他腰高的黄土院墙问道:“小朋友,你是叫郑光明吧?”
疑似郑光明的小孩别看年纪不大,但却颇为机警,闻言不答反问:“你是谁啊,找郑光明有什么事?”
赵野被问的先是一愣,待注意到小孩那无神的双眼上时,他心下不由一软,柔声说道:“我是个大夫,听说有个叫郑光明的孩子眼睛看不见,所以就特意来瞧瞧,想看下这病我能治吗。”
“可我们家没有钱,看不起病!”
赵野笑道:“呵呵,这么说来,你就是郑光明喽?”
郑光明点了点头,再一次旧话重提道:“你还是回去吧,我们家真的瞧不起病。
再说了,我妈说我这是天生的,治不好。”
赵野知道郑光明是因为生来双目失明,还没满月就被家人遗弃,最后让郑母收养的。
但他更记得,剧中郑光明初次出场的时候,曾拿着玻璃镜片照太阳看,这也就是说,那时这孩子怕是能看到光的。
“我看病不要钱,而且能不能治好你,得检查一下才能确定。”
郑光明此时毕竟还小,又哪里能抵挡眼睛复明的诱惑?因此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终究是将赵野请了进去。
赵野进入院里,也不提进屋的事,随手拿过屋檐下的一个凳子,就那么坐在门口,认真的替郑光明把起了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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