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说要送我回家吗?等什么?”
只见景琛不动声色地又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不急,坐太久了,腿麻了,缓一缓。”
孟小怜美目流转之下,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嘴角不由地翘起几分笑意,眼睛里头也更润了几分,似有水光流转。
......
......
();() 深夜。
孟小怜也已经被他送回了家。
拒绝了她那上去“坐坐”
的邀请后,景琛开着车在江边吹着风。
好吧。
虽然孟小怜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但景琛还是以戒过毒一般的意志力给拒绝了。
和与前身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林蜜桃不同,他实际上并不介意和咱们的挚爱亲朋陈霖锋当个同道中人。
和纯情高中生舔狗的前身相比,如今的景琛对于成为曹贼可以说是毫无道德洁癖。
但至少不是现在,也至少不是在车上。
他们俩好歹也是个公众人物,在大庭广众之下干这事,简直就跟不要命没啥区别。
甚至对人性以最大恶度来揣测,他说不好这是不是孟小怜在使出美人计在抓他把柄。
这个阶段,景琛还是不会让那啥上脑的。
毕竟来日方长,假以时日,孟小怜想必也逃.....
不,应该是咱们可怜的琛哥,想必应该是逃不过孟小怜魔爪的,倒也不必急在一时。
今天被揩点油就揩点油,琛哥忍辱负重属性拉满。
正在此时,景琛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
来电的正是他那前阵子快隐形,而在知晓了景琛“搭上”
陈霖锋后,又开始变得无微不至的经纪人老沈。
“阿琛,怎么样?”
“嗯,很润。”
景琛对着镜子,正在用卫生纸擦拭着嘴边的红印,随后看着白色衣领上也有,甚至连脖子上还有个擦不掉的机械性紫斑。
便有些自暴自弃地把纸巾丢在了一角。
“啊??!
!”
“哦!
我的意思是,很顺利。”
景琛发现自己的下意识语误后,急忙找补。
“事情谈的很顺利。”
“说起来,在咱们发出那一系列通稿的时候,同样也有类似说你是靠关系混进《飙》这部戏的风言风语传出来,应该不要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