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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把裤子穿上,金针菇还不知道套个保护膜遮遮掩掩,真是不怕被人笑话。”
周照然踢了假发男一脚。
假发男委屈,但他不敢说。
秦朗见了云冉冉跟贺新,他跟云冉冉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平安无事,让他们赶紧走。
云冉冉眼神带着一抹暗色,看了眼他怀里的男人。
秦朗用手遮了遮阮可可的兔耳朵,用外套将兔子保护得结结实实。
“秦哥,”
云冉冉说,“你领子上夹了一个粉色发夹,要不然还是取下来吧。”
秦朗说不用,怕取下来丢了。
毕竟这是兔子最喜欢的那一种版型的发夹,真弄丢了,不好糊弄。
秦朗风风火火地走了,云冉冉蹲在墙角抹眼泪,也顾不得要保持白裙子干净了。
贺新用被绑住的手摸了摸云冉冉的脑袋:“我们冉冉有的是人喜欢,别喜欢基佬,会变得不幸哦。”
云冉冉哭得更厉害了。
为什么她不苟言笑的秦哥会喜欢上戴粉色发夹的男人?
这简直……简直太反差萌了!
【作者有话说】
云冉冉:你们欺负我……
不会进行配平,冉冉独自美好,好好读研,努力学习,走上人生巅峰,搞钱!
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谢~「鞠躬」
第14章《不准吃兔兔》13
13.秦朗来不及抱着兔子回家里了,他在附近开了一间酒店,用冷水给兔子洗了个澡。
莲蓬头喷出来的冷水浇在兔子身上,兔子身上的衬衫变得透明。
兔子的头发湿漉漉地耷拉着,可怜得很,嘴唇跟樱桃似的红艳艳的。
狭窄的浴室里充斥着一种很甜的味道,像秋天的板栗味,又比板栗味更甜,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逊色,掺杂一种果香。
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
妖为了交配产生的荷尔蒙会影响到他,空气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撩拨着他的手,每当他别过头不去看阮可可时,就会有无数只手来拨正他,让他扭过头去看兔子。
“狼大人~”
阮可可伸手解开自己的衬衣扣子,“你帮帮我好不好?帮我像以前一样摸摸兔尾巴,你摸一下好不好?”
秦朗哪里敢摸?他拿了电话,打电话给周照然,让周照然想办法带医生过来。
阮可可不满意,既然狼大人不想摸他的兔尾巴了,那他自己摸好了。
阮可可一百九十九岁了,比秦朗大了一百七十多岁。
秦朗是半妖,尽管年龄小却已经跟成年男性一样壮硕。
秦朗将浑身湿漉漉的兔子抱到盥洗台上,用洗手的清洁剂洗干净兔子的双手,因为那双手曾被假发男碰过。
兔子要来吻他,秦朗任由兔子胡乱地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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