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千头火牛,分三批冲下。
冲锋的度极快。
眨眼间,边已到达山脚,见东西就撞。
正在载歌载舞的踏顿部族人,听见动静,顿时分散,有的还试图阻止牛群。
第一批牛群到达。
撞飞数一大批乌恒人,边缘的毡房有的也被引燃,有的野牛一头撞在毡房上,顶着毡房乱跳。
场面好不热闹。
有乌恒人反应过来大喊:“牛群不会无缘无故疯,这是敌袭,快准备御敌!”
此言一出,更加乱了。
这几天,砍头军的威名早已传遍草原各部落。
人都会惶恐的,异族也是一样。
第二批火牛到达。
又往里冲了一层。
很快,第三批火牛也随之赶到。
山下的场面,好不热闹。
牛群汇聚,冲锋之势,不减反增。
谷里的牲口也受了惊,一场牲畜大暴乱,即将上演。
秦诩一挥手。
八百锦衣卫纷纷上马,抽出战刀,准备随时动攻击。
塌顿王庭一侧的数十个毡房被冲垮。
秦诩大喝:“全军冲击,碾碎他们。”
“杀。”
八百骑兵从山顶冲锋而下,一路疾驰,阻挡几乎被野牛踏平,一路畅通无阻。
零星的乌恒人,秦诩也没搭理。
他的目标是踏顿的王庭,踏平塌顿的王庭,这一支乌恒部,将分崩离析,再无威胁。
锦衣卫杀至一顶金顶毡房,周围守卫的乌恒人,被牛群冲了一波,还没缓过劲来,骑兵又杀到了。
秦诩一马当先,几日下来,上马杀敌,似乎会让人上瘾。
双锏舞动,招招致命,脑袋是秦诩最喜欢的地方。
乌恒人不戴铁盔,多是皮甲一类的,一锏下去,如果落在脑袋上。
跟打西瓜差不多。
锏虽不是利器,但攻击到要害,比利器更有用。
尤其是对付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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