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1:话说有书友建议我一天两更……讲道理,这本书开坑到现在,我一天最少更三千五百字,有好几天都是单章四千字。
换成翡冷翠的字数,我这早就是两更的节奏了。
如果各位还不满意的话,那我也只好说声抱歉了。
因为我的工作让我不可能上班码字,到家就那么几个小时空闲,现在这个字数已经是极限了。
再多的话,以我现在的状况是写不出来的,除非能确保我写小说的收入能比我现在的工资高……
PS2:在这里求收藏求点击求推荐……这本书我想好好刻画一下人物和细节,不想像翡冷翠那样人物脸谱化,所以节奏拖沓了一些,觉得我水章节的可以入群讨论,咱码字的时候可是真心没这个想法的【汗】
“这么说,我们现在已经在没有引起任何注意的情况下,从股市上购入了托特纳姆热刺俱乐部9.9%的股份?”
来到属于特拉法尔加公司位于伦敦的办事处,乔治·纳尔逊认真地翻看着面前这份刚刚提交上来的,关于此次收购行动的报告,“我还以为得再等一段时间呢,没想到你的行动速度居然这么快,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把第一阶段的任务都给完成了。”
“是这样的,老板。
由于托特纳姆热刺近几个赛季的成绩相当一般,又没有引进什么具备足够号召力的球星,因此它的股价一直处于下跌状态。
今年早些时候更是跌到了每股31.7便士的历史最低点,所以我们才会如此轻易地就从市场上搜集到这么多的股票,同时还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对于乔治的赞赏,现任特拉法尔加公司总经理的约翰·史密斯连忙低下头来,用极为尊敬的语气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是很难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收购到这种数量的股票的。”
对于约翰·史密斯来说,虽然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的,但若是没有纳尔逊家族从小对他的精心培养和大力提拔,出身贫寒的他是根本不可能有接触到上流社会的机会的,更不用说成为特拉法尔加这种世界第一流投资公司的总经理了。
所以,深知自己的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来,同时又拥有一颗感恩之心的约翰·史密斯才会抵挡住来自其他公司的高薪诱惑,坚决留在特拉法尔加公司为纳尔逊家族工作。
在这里顺便一提,从小挑选那些展现出一定天赋的孩子和家族继承人一起长大,在成长过程中极力向他们灌输对家族的忠诚和归属感,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他们出人头地的机会,是绝大多数传统英伦贵族培养家族人才的方式。
虽然这种人才培养方式的规模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大大削减,但是其成材率和人才的忠诚度还是相当有保证的。
比如说约翰·史密斯,他的表现就足以说明这种古老的人才培养方式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的。
而史密斯没有在出人头地之后选择跳槽的另一点原因则是,他在心里对面前这位虽然地位尊贵,但却同样可以称为白手起家的乔治·纳尔逊是非常佩服的。
这可不是因为两人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玩伴,史密斯出于个人感情的缘故才会对其做出如此评价,而是因为他全程目睹并参与了对方的发家史,深知这个发小在投资领域的眼光究竟有多么毒辣,所以才会甘心给乔治这个平时只把握大方向,大多数时间都在当甩手掌柜的家伙打下手,在公司里帮他操作处理具体事务和细节问题。
();() “约翰,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没有外人的时候直接叫我乔治就好了,干嘛要叫得这么生分?”
对于史密斯表现出来的这种小心谨慎,乔治也很是头痛。
他怎么都想不通,明明他们两个小时候还相当的亲密无间,怎么年纪一大,两人的关系反倒还变得有些疏远了?
实际上,约翰和乔治保持这样的距离才是最正常也是最正确的举动。
毕竟,两人在身份和地位上的差距实在是有些太过明显。
如果两人在成年后依然保持少年时那么亲密的关系,那么无论是乔治还是约翰都会被人指责不懂规矩,进而对两人的事业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
诚然,作为世袭贵族,乔治的确可以有平民出身的朋友,不过他的择友范围却受到了相当大的限制。
像约翰·史密斯这种由家族培养出来的人才可以被视为得力下属,可以被委以重任,就是不能和乔治成为密友。
另外,和很多人想象中的不同,尽管乔治贵为霍雷肖·纳尔逊的嫡系后代,又有科斯切尔特子爵的世袭爵位,和他的父亲,也就是现任埃塞克斯伯爵的关系也是相当融洽,但由于身为穿越者的他在如何经营家族产业上面,与传统英国贵族在观念上有着相当大的不同,因此当97年,年仅十七岁的乔治流露出投资网络科技等新兴产业,以此来振兴靠吃老本度日的纳尔逊家族时,自然而然地遭到了来自家族守旧势力的强烈反对。
在这样的情况下,乔治这一世的便宜父亲,身为家族族长的老纳尔逊也只好选择折中处理。
也就是允许乔治自主创业,但是家族方面不会对乔治提供任何经济上的支援,一切都只能靠他自己去打拼。
幸运的是,他身边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的约翰·史密斯,再加上前世的那些记忆和运气的帮忙(这个世界的运行轨迹和前世相比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乔治才得以在短短六年间打下了偌大一份家业,成为继沃伦·巴菲特之后,投资界的又一个奇迹。
“既然计划的第一步进展如此顺利,那么约翰,我们现在就按照原计划行动,由你派人邀请阿兰·舒格爵士到伦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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