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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雾岫表(第2页)

续兰喜欢聪明人。

她跟对了。

……

折枝不易,遇水则烂。

两人还未交战三个来回,“剑身”

都已断去几节,且无可握之处。

奈何槐树被蚁虫搬空了内里,由这枯壳强撑,年轮自当看不到,纵使百无一用,也不愿它“消香玉陨”

望枯与续兰久居此地,如置荒漠,只当槐树为海市蜃楼小心护着——若把它毁了,才再无景致可看。

而续兰捏碎剩下的枯枝,以木屑代花,扬去水中。

飘荡几处闲愁。

但日食两餐,迄今也来八回,满打满算才不过四日。

望枯只好让续兰帮她摊开竹简,栖在岸边,与她细琢书中的颜如玉。

碰到生僻字,续兰帮着翻词典,再手舞足蹈演个大概。

望枯学东西本就快,有她帮衬,如今一日看三十页都能倒背如流,倒需省着点看了。

续兰刮目相看,接连用沙写了几日字,用指头代笔都能板板正正:如何才能过目不忘?

望枯斟酌些许:“我不是天生过目不忘的,只是想着倘若今日之后,明日就死了,但死了就什么东西也带不走,只有记忆。

奈何我对过去的事记得并不深,自然而然就会把适才看过的人与事刻进骨髓了。”

续兰皱巴着脸:不要想死。

望枯:“并未,我活了两百年,有大半日子都在游手好闲,却不知何时会死,只有想着日子到头了,才能活得更加认真,因而记下更多事。”

续兰一知半解:只能这样吗?

望枯:“至少我是如此。”

人活八十,已是高寿。

妖活八百年,有好些才刚刚开个头。

但要万贯财、千人捧,也大多都是这八百年的妖。

历史长河会记住包揽无上荣誉或被饱受骂名的妖,不会记住一个在底层摸爬滚打一辈子,却除了巫山便什么也没去过的小妖。

望枯又只守着眼前寡淡如水的日子,自当是以上二者皆不沾。

默默无闻也好,不讨喜欢也罢,混吃等死才是人间正道。

续兰不再追问,只是此后看书,若与望枯互考对方学问,她仍是做不到一字不差,但也能在地上默写出其间纲领。

诸如《剑法三百》,纸上得来终觉浅,还需真刀实干的,就更适宜望枯此类少说多做的修士。

而续兰恰恰反其道而行之,越是晦涩难懂的史料,像是纪撰十二峰千年实记的《雾岫表》,倒能入木三分。

按续兰画满整片湿土上半文半白的诠解,当与王朝更迭互为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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