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和药,一个人在别墅里面转悠了十几分钟后,张妈出现,领着兰霄去了花园。
花园里四季都有花盛开,可以说是永不凋零。
说是花园,但也不全是花,还有草和树。
因为景色太美,兰霄甚至把花园连同整个兰家别墅都写进了小说。
放在以前,这是兰霄不敢有的行为。
因为不想被人顺藤摸瓜扒掉马甲,她很注意自己的隐私。
虽然会写真人真事,但建筑物不容易改变,是强有力的证据。
她前世喜欢写架空,而且女主总是绝对的实力天花板。
前者是因为她有太多不知道的东西,所以只好借架空来圆不合理:
都是架空了,就不用上纲上线了吧?
后者是她渴望力量,不想受制于人,也不想再不得不做不愿意的事。
闻到花朵的芳香,看见遮阳伞下的男人,兰霄把散的思维团到角落里。
和兰霄猜想的一样,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就是张庭。
向雇主汇报工作是正事,张庭就穿了正装。
这点,兰霄可以理解,可她不知道的是,张庭比她还紧张,一路走过来,手心都出了汗:
这样会不会太严肃了?
小姐的目光里透着陌生,是认不出来吗?还是,已经忘记了我?
也对,小姐身边从来就不缺人,忘记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也正常。
而且,我们也有段时间没见了。
上次见面,还是在老爷和夫人的追悼会上。
在场的人那么多,小姐又没心情,都没能说上几句话,宴会也是。
正儿八经的见面,还是在小姐15岁的时候,也就是我转入别的高中,开始接触集团事务的时候。
距离现在也已经过了三年,小姐的变化都这么大,后面抽条的我就更不用说了。
而且,前董事长也说过,如果不是看着我长大的,都不敢认。
不过以后,我有的是机会和小姐见面。
纵横商场,要的不仅是对商机的敏锐嗅觉,还有情商。
作为兰氏集团的代理经理,张庭要想和一个人拉近关系,那就是小菜一碟。
更何况他这次的对手还不是浸淫商场多年的老狐狸,而是心理年龄只有14岁的兰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