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秋日阳光明媚,迟云山上的羊肠小道里,有一牵着毛驴的黄衣女子徐徐步行。
女子用头巾包着头发,浅蓝色碎花头巾在阳光下显得十分雅致,她步行了大概很久,觉得有些乏了,便坐在旁边大石头上休息,然后从毛驴背上取下包裹,拿出一个水壶,连喝了几口,惬意地道:“这样的天气,最是舒适!”
毛驴似乎听得懂她说话,在她脚边悠闲地吃着草,然后偶尔抬头看她。
女子模样清丽,不施脂粉,算不得绝色,只是唇红齿白,眉毛弯弯,眼睛大大,眸光灵动,也算是一个可人儿。
她伸手摸着毛驴的脑袋,又道:“下了迟云山,就是京城边界了,咱们要入城了,不知道时隔三年,京城里的人可还记得我。”
顿了一下,她又讪笑,“怎会记得?就算记得,我也不是以前的模样了。”
毛驴低低地叫了一声,像是附和她的话。
女子继续道:“只是,我该用什么名字呢?说真的,天下间的名字任我挑选,我还是喜欢温意这个名字,这名字,是我爸爸给我起的,再说,他大概早就忘记了温意这个名字,那也只是他根据我说的故事随便起的,他就是想说我是一场瘟疫,多坏心的人啊,幸好我离开了。”
说完,她又喝了两口水,继续把包裹绑在毛驴背上,道:“走吧,毛主任,下了山,咱们入城了!”
京城有一个很大的医馆,叫康裕医馆,是京城神医诸葛明所开设。
里面并非像是私人医馆一样,只有一位坐堂大夫。
这医馆,通共有十几位大夫,分门别类。
过了中秋,康裕医馆张贴出一张招聘启事,高薪聘请大夫。
自然,许多刚出道的大夫,都希望能进康裕医馆跟诸葛明学习,所以,启事一出来,康裕医馆的门槛便被踏平了。
只是面试了一早上,诸葛明都觉得不如意。
他要找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实习大夫,他要找一位精通针灸的大夫,这些年来,他一直钻研针灸,但是,到底没有名师指点,他钻研多时,也没有什么成就和突破。
“少爷,你确定针灸能救醒可儿小姐?可儿小姐都昏迷多年了,有醒来的机会吗?”
他身边的药童问道。
诸葛明道:“当年,我虽然没有亲眼看到王妃为谦针灸,但是谦腿上的血脉全部被打通,功力较之以前更为深厚,这都是针灸的效果。
连我与诸位御医都断定的不能医治的病症,针灸都能够治好,相信也一定能够医治可儿,只是,我们再也碰不到一个像她这么出色的大夫了。”
说到最后,他轻轻地叹息着。
“王妃当年的医术如此精湛,如果少爷能够学到两三成,那该多好啊!”
药童也十分惋惜,近水楼台,竟然连月色都分不到半分,真可惜啊!
开刀生子,针灸治好皇孙,再最后用身体自己的身体试针,救回云谦的一双腿。
他只觉得这些事情匪夷所思,换做是他,大概一成把握都没有。
但是,虽然他自己对针灸不精通,却深信针灸的能够医治好可儿。
而之所以如此迫切地要治好可儿,是这三年来,宋云谦一心赶赴沙场杀敌,像是拼了命似的,三年来,他数次挣扎在生死边缘。
皇后十分担心,所以重托他治好宋云谦心里的伤。
因为皇后知道,宋云谦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温意。
说起来,温意已经死了三年了,但是宋云谦一直都走不出来。
可儿生性善良,善解人意,她与宋云谦的感情又十分好,或许,他会听可儿的劝。
这已经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
宋云谦从不跟他说起温意,温意仿佛已经成为他心中的禁忌,他自己躲起来回忆,却听不得任何人说起她,一说,就疯狂的酗酒,几日几夜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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