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分。
臭味相投又自身颇高的人,更能走到一起成为志同道合的好伙伴。
RogerRochecauld的朋友里,充斥着奇形怪状的物种。
“你把他带来做什么?你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
一位四十多岁,哥特风的女人一手夹着烟,用她周围画着夸张烟熏妆的眼睛幽幽地盯着我看。
“我不认识新人。
我不交朋友。
我没兴趣。”
一个清爽打扮,一耳朵打着耳钉的年轻男生坐在白皮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不悦道。
除了这两位外,还有一个瘦高又阴郁的人从始至终没说过话,只窝在角落里,阴恻恻地盯着我。
“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
哥特阿姨超我吐了个烟圈,眯眼问道:“干的?”
“亲的。”
面前的人眼都瞪圆了,一时间显得她黑漆漆的眼妆更为恐怖了些。
“这是你什么时候的造物?”
我的便宜爹似乎还记得在外人面前略微维护我几分。
“你说话客气点,他法语很好。”
我有一点感动。
紧接着听他道:“二十九年前的造物。”
也只是一点点感动。
我夹这群人中间,话都不知道该怎么插。
好在很快,我便见到了解救我于水火的半个熟人。
我还在NS时,初到法国,拍过一个杂志的封面。
当时是杂志主编力排众议采纳了我的意见,才让我们双方都打响了名气。
她从我身边经过,见我时,诧异地停下了脚步。
显然这群人也同她相识,见她同我搭话,无论是否敷衍,都纷纷问了声好。
“这样吗?”
听Rochecauld介绍我的身份,她难掩意外,但很快便释然了。
“这么说,倒让一些事合了许多。”
她笑着道,“倘若是Roger的亲生儿子,也许便能解释Jaime杰出的时尚天赋。”
“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