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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第1页)

群分。

臭味相投又自身颇高的人,更能走到一起成为志同道合的好伙伴。

RogerRochecauld的朋友里,充斥着奇形怪状的物种。

“你把他带来做什么?你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

一位四十多岁,哥特风的女人一手夹着烟,用她周围画着夸张烟熏妆的眼睛幽幽地盯着我看。

“我不认识新人。

我不交朋友。

我没兴趣。”

一个清爽打扮,一耳朵打着耳钉的年轻男生坐在白皮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不悦道。

除了这两位外,还有一个瘦高又阴郁的人从始至终没说过话,只窝在角落里,阴恻恻地盯着我。

“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

哥特阿姨超我吐了个烟圈,眯眼问道:“干的?”

“亲的。”

面前的人眼都瞪圆了,一时间显得她黑漆漆的眼妆更为恐怖了些。

“这是你什么时候的造物?”

我的便宜爹似乎还记得在外人面前略微维护我几分。

“你说话客气点,他法语很好。”

我有一点感动。

紧接着听他道:“二十九年前的造物。”

也只是一点点感动。

我夹这群人中间,话都不知道该怎么插。

好在很快,我便见到了解救我于水火的半个熟人。

我还在NS时,初到法国,拍过一个杂志的封面。

当时是杂志主编力排众议采纳了我的意见,才让我们双方都打响了名气。

她从我身边经过,见我时,诧异地停下了脚步。

显然这群人也同她相识,见她同我搭话,无论是否敷衍,都纷纷问了声好。

“这样吗?”

听Rochecauld介绍我的身份,她难掩意外,但很快便释然了。

“这么说,倒让一些事合了许多。”

她笑着道,“倘若是Roger的亲生儿子,也许便能解释Jaime杰出的时尚天赋。”

“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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