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瞧见兔子,苗青松就果断提前预判地扑过去。
果然在他抵达后没几秒,一只通体灰黄的漂亮野兔就从里头蹦跶了出来。
“嘿!”
“啪。”
一个将兔子往坡下撵,撵的兔子才蹦跶了一下,旋即就乱撞着往坡下滑摔。
早已等候多时的林默随手用筐子一扣,一只漂亮的金毛野兔就到手了。
太阳底下,金毛兔的毛色那个油亮金黄,还带有渐变感,越往两侧这金黄就越灰淡。
若是做成毛领子,那真是绝了,再戴个墨镜,满满的黑涩会大哥的荣华富贵感。
大半天扑棱下来,随后逮着的兔子大多都是树皮那种枯灰色。
枯灰色单看不咋好看,但是做成皮草,只要款式设计的好,依旧阔气的紧。
本想给小花先做一件的,但村长那边是确定收兔毛皮的。
先挣钱,就算不能给小花做皮袄子,有了钱就能给她做新的棉花袄子。
还有野鸡的毛也能用来做羽绒袄子,羽绒袄子比棉花袄子更保暖的。
“嘿嘿嘿,财了。”
快要傍晚时,撵了老长时间兔子的仨人,渐渐连带来的麻袋都不够使了。
甚至背着的背篓里也都捆着塞了四五只兔子。
返程前清点。
娘类!
竟然撵着了37只!
37只啊!
做梦都不敢做这么美的!
林默一边清点一边将兔子重新分装,一麻袋两只,递了六个麻袋给苗青松。
阿旺也是六个麻袋。
自己则用俩筐子捆塞了12只,背篓前面背一个,后面背一个,死沉,但是还行。
“兔子多了一只……”
“林哥!
你留着吧!”
不等林默把分配打算说完,苗青松就开腔打断:
“你被阿军他姑讹了两只野鸡,咱们说好了由咱们赔给你的。”
“多的这只归你,咱们再各拿两只兔子出来赔给你。”
阿旺也附和道:
“对,能跟着学手艺就已经是赚了,咱还觉着这样分是咱们占便宜了呢。”
林默听见这些话,心里还怪窝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