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戈德里克山谷有一片墓地是邓布利多常常会去的地方。
坎蒂丝已经离开了很多年了,这些年,只要不在霍格沃茨的时候,他总会不自觉地走到目的里,埋葬在一起的弗利蒙波特和坎蒂丝波特。
弗利蒙的后半生是在等待与陪伴中度过的。
直到死去那一刻,他也没能等到坎蒂丝醒来。
但哪怕坎蒂丝那时醒了,他大概也不会和她见面了。
你的人还是初时的模样,但你却已垂垂老矣,病痛缠身,这样的情况下谁还会选择和人见面呢
能够在死后和心的人埋葬在一起,这应该就是弗利蒙此生最幸福的时刻了吧。
尽管活着的时候他们无法相、相见,但死后能一直陪伴着彼此,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他们的圆满结局了。
唯一不赞成这一点的,大概就只剩下伏地魔了。
他消失了。
人人都说他死了,死在那个万圣节前夜,但只有邓布利多知道他没死。
他终将归来,以另外一种方式。
为什么会这样想
因为他至今未曾找到他的尸体。
邓布利多缓缓从口袋取出了一串手绳,他摊开掌心,镶嵌着绿色宝石的手绳在他掌心散发着危险的幽光,邓布利多微微屏息,静默地感受着那股属于坎蒂丝的、夹杂着黑暗的气息,努力去回想她的面容。
一年又一年过去,她离开了那么久,渐渐的,他甚至都有些记不起来她曾经长什么样子了。
就像他如果不去阿不福思的猪头酒吧,那幅阿利安娜的画像,就不怎么想得起来她的模样一样。
时间是最无情的东西。
曾经我们最珍视的人化作一把土,她的音容笑貌一点点从你的记忆中流逝,到了最后你唯一还留恋着的,或许只是那份难以割舍的感情。
人总要面对现实,接受一切。
邓布利多告诉詹姆,他们这一生会面对许许多多的得到和失去,当你不管做什么都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你最该学会的就是接受一切。
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了,那就不要再伤心了。
让自己过得好一点,大约也会让离开
的人开心一点。
哈利波特十岁的时候,邓布利多已经满头白发,连长长的胡子都白了。
他再也不是几十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变形课教授,而是一名站在夕阳下的老者。
唯一不曾改变的,是他依旧是整个魔法界最强大的白巫师。
这些年他获得了名利、荣誉和人们的尊敬与热,他是霍格沃茨最受欢迎、成就最高的校长,他着一代又一代的小巫师成长、毕业,有时他还是会想起坎蒂丝,在分院仪式上见金发蓝眼的女孩,他会忍不住多停留片刻视线,好像她就是当初那个孩子一样。
但他知道不是。
绝不可能是。
在他的认知中,坎蒂丝不会再回来了。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那条手绳的奥秘。
直到有一天,伏地魔的魔杖失窃了。
1991年。
魔法界已经平静了十年。
十年的时间让人们忘记了伤痛,但没有让人们忘记荣誉。
哈利波特,这个让黑魔王消失的救世主,人人交口称赞的黄金男孩,波特家族的继承人,他要入学了。
哈利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世界上最好的母亲和最好的父亲,他们非常非常他。
...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
茸茸是只貔貅幼崽。一觉醒来,她脑海中有个自称阻止黑化系统的东西说,宿主现在在一本小说里,你的爸妈是炮灰,你的哥哥们是反派。茸茸不解的歪头,眨巴一下水汪汪的大眼睛。系统继续说,三天后你的大哥...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许清如,是他的青梅竹马,出身书香门第,颜值顶尖,容貌清丽无双,气质典雅不凡,她的梦想是成为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曾经深深地暗恋过她,却从未奢望跟她在一起。某一天,意外发生了,他和她永远在一起了他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变成了她。这个平行世界的近代史已经面目全非,原本那些本该出现的文学家艺术家并没有出现。绑定了文艺之门系统的她,可以使用文艺值,通过系统加点,提升一切跟文艺相关的技能,除此之外,似乎还有其他妙用。而获取大量文艺值的最佳方法,则是写出感人至深刻骨铭心发人深省的悲剧故事于是,她的读者们纷纷感叹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仅仅默念她的名字,都可以感到满溢的治愈人心。...
头戴风影斗笠的罗砂,看着下面的泛着幸福笑容的村民,轻轻的叹了口气,脸上带着感慨,给他们讲了一件事。我刚接手砂隐忍村的时候,村内还没发展起来,严重缺少战斗力,缺乏赚钱理念,最重要的是完全没有经济来源。...